血液管理法律制度
2026年02月22日
第四章 血液
管理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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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掌握无偿献血制度、血站的采供血要求。
2.熟悉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https://www.daowen.com)
3.了解医疗机构及血站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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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某市防疫人员在流行病学调查中发现该市有13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经调查发现,致病原因在于该辖区内某医院非法自行采血,致使13人因输血直接或间接感染。在该县医院附近的出租屋内,有一支固定的卖血队伍约5人,他们是医院的移动血库。林某是其中一员,此人47岁,HIV检测呈阳性,1998—2000年间,在该医院先后与28名患者做过交叉配血试验,13名患者接受过其供血。两人在手术后不久死亡,其余11人均被证实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其中两人的配偶也出现了二代传染,成为艾滋病患者。据悉,这是自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之后,国内发现的首例因院方非法采血而造成输血感染艾滋病的重大医疗事故。
请思考:
1.院方能否自行采血?
2.在上述事件中,院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