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业地点

(一)执业地点

执业地点是指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其登记注册的地址。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要求,2009年卫生部发布《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不包括医师外出会诊。国家对医师多点执业实行分类管理

(1)医师执行政府指令任务,如卫生支农、支援社区和急救中心(站)、医疗机构对卫生支援等,由所在医疗机构批准。(https://www.daowen.com)

(2)多个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整合医疗资源、方便患者就医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目的,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开展横向或纵向医疗合作的,相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机关备案,医师可以在开展医疗合作的其他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备案内容包括医师姓名、执业类别、职称工作时间和执业地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做好备案医师执业注册信息管理,便于查询和监督。

(3)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