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式解释
2026年02月22日
(一)正式解释
正式解释又称有权解释、法定解释、官方解释,是指有解释权的国家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限对卫生法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正式解释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是立法活动的继续,是对立法意图的进一步说明,具有填补法的漏洞的作用,通常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1.立法解释 是指有卫生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对有关卫生法律文件所作的解释。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和卫生法律的解释;国务院对其制定的卫生行政法规的解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地方性卫生法规的解释;国家授权其他国家机关的解释。(https://www.daowen.com)
2.司法解释 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审判及检察工作中对具体应用卫生法律的问题所进行的解释。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检察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作出的解释。
3.行政解释 是指有解释权的行政机关在依法处理卫生行政管理事务时,对卫生法律、法规的适用问题所作的解释,包括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门、地方人民政府行使职权时,对如何具体应用卫生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