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医疗事故

(二)医疗 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方在医疗活动中违反了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其构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人是合法医疗机构及有资质的医务人员 无行医资格的人员在行医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构成医疗事故。此种情况属于刑法的范畴,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 过失是指行为人应注意并且能注意而不注意,或者对构成侵权行为的事实虽然预见其发生,但确信不会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因而导致判断和行为上的失误,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

3.具有违法性的行为 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活动中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在医疗护理活动中具有违法性的行为。

4.损害是发生在医疗活动中 如果在医疗活动之外发生了损害,均不认定为医疗事故。

5.必须是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 有过失,同时还要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医方才能承担损害责任,因此,只有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才能称为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