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安全保护

(四)放射诊疗 工作人员的 安全保护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并分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教育培训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