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量和献血间隔

(四)献血量和献血间隔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ml,最高不得超过400ml;献血间隔不得少于6个月。严格禁止血站违反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 18467-2011)遵循医学科学的原则,借鉴其他国家及我国港台地区已经成熟的、经过验证的标准,对献血量和献血间隔做了调整。

1.献血量 全血献血者每次可献全血400ml,或者300ml,或者200ml。单采血小板献血者每次可献1~2个治疗单位,或者1个治疗单位及不超过200ml血浆。全年血小板和血浆采集总量不超过10L。上述献血量均不包括血液检测留样的血量和保养液或抗凝剂的量。

2.献血间隔

(1)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https://www.daowen.com)

(2)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因特殊配型需要,由医生批准,最短间隔时间不少于1周。

(3)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4周。

(4)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