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四)一般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一般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①鼠疫在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20例;②霍乱在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在10例以下;③一次食物中毒30~100人,且无死亡病例报告;④一次性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⑤一次性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10~5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3~10人;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