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医疗损害与医疗
事故的关系
医疗损害与医疗事故既有相同之处,也有明显的区别。二者的相同之处:首先,医疗损害与医疗事故都发生在诊疗活动中;其次,都给患者造成了损害;第三,责任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二者的明显区别:首先,责任人不同。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只能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而医疗损害的责任人除可以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外,还可以是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等。其次,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医疗事故造成的是人身损害,而医疗损害造成的除人身损害外,还可以是其他损害。第三,责任人过错形式不同。医疗事故只有过失一种形式,而医疗损害不但包括了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外,还包括了无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