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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
2026年02月22日
版权
(五)卫生行政部门
工作
人员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
保健
机构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
医师
法》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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