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

(五)卫生行政部门 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