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病的监测和报告

(五)性病的监测和 报告

开展性病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是性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开展性病诊疗的医务人员是性病疫情责任报告人。

性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性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性病疫情责任报告人发现应当报告的性病病例时,应当按照要求及时报告疫情。开展性病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不得隐瞒、谎报、缓报疫情。

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泄露性病患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