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传染病菌种、毒种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管理
传染病菌种、毒种是指可能引起《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发生的细菌菌种、病毒毒种。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建立传染病菌种、毒种库。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2004年11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