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卫生法律关系既有
行政法律关系又有民事法律关系
人们在卫生活动中所形成的所有法律关系,归纳起来有两大类,一类是卫生行政法律关系,一类是卫生民事法律关系。这两类法律关系也是卫生法所调整的对象。卫生行政法律关系又称纵向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平等,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不对等的;卫生民事法律关系又称横向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基本上是对等一致的。卫生法律关系中既包括纵向法律关系也包括横向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卫生法律关系既存在于平等主体之间也存在于不平等主体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