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韵律活动
韵律活动是伴随音乐进行的并与音乐相协调的、有节奏的身体动作表现活动。韵律活动既能满足幼儿对音乐参与、探究的需要,也能促进幼儿身体运动能力和协调性的发展,还能促进幼儿的个性、社会性发展。幼儿园韵律活动主要包括律动和舞蹈,在为幼儿设计适宜的韵律活动时,要从动作、音乐和道具这几个方面考虑。
1.动作
动作是韵律活动的基本要素,没有了动作,韵律活动就不复存在。韵律活动中动作的选择需要以动作的类型和动作的难度为基本的出发点。
(1)动作类型。
幼儿园儿童韵律动作主要分为三类:基本动作、模仿动作和舞蹈动作。
基本动作是指儿童最先发展的动作,是儿童在反射动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日常生活动作,如走、跑、跳、拍手、屈膝、晃手等。
模仿动作是指儿童在表现特定形态时所使用的动作,是儿童最感兴趣的动作。一般大致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动物的动作——鸟飞、兔跳、鱼游等;自然界的现象——花开、风吹、下雨等;日常生活的动作——洗脸、梳头、照镜子等;成人的劳动——摘果子、锄地、骑马、打枪等;儿童游戏中的动作——跷跷板、拍皮球等。这类动作不需要成人的专门指导,儿童也有可能通过自己探索活动来获得。
舞蹈动作是指在人类舞蹈文化几千年演进的过程中沉淀下来的程式化的艺术表演动作。这些动作的学习需要经过成人的专门指导,否则儿童难以通过创造性的探索活动来自行获得。正因如此,舞蹈动作是最晚开始被儿童关注和学习的动作。对于幼儿而言,要学习和掌握的舞蹈动作主要是一些基本舞步。如小班幼儿要掌握碎步、小跑步;中班幼儿在此基础上要基本掌握蹦跳步、垫步、侧点步、踵趾小跑步、踏点步;大班幼儿还应掌握进退步、交替步、跑跳步、秧歌十字步等。
(2)动作难度。(https://www.daowen.com)
儿童动作的发展呈现出的趋势与顺序是:上肢动作在先,下肢动作在后;大肌肉在先,精细动作在后;单纯动作在先,复合动作在后;非移位动作在先,移位动作在后。
因此,小班幼儿学习的动作首先应采用坐着或站着的不移位的单纯上肢大肌肉动作,比如打鼓、吹喇叭、拍球等。在此基础上,学习单纯的下肢动作,比如踏步、走步等。待儿童能较为熟练地完成这些动作后,再学习移位和不移位的联合动作,比如一边拍手一边走路、一边小跑步一边开火车等。对中、大班儿童而言,他们可以更多地学习移位动作、联合动作和小肌肉参与的精细动作,比如边走秧歌步边甩红绸,边走垫步边转动手腕摘果子等。
2.音乐
幼儿园的韵律活动是随乐运动,动作受到音乐的影响。因此,为幼儿选择音乐材料应符合“结构工整、节奏清晰、形象鲜明、旋律优美、多重复的歌曲结构”总体原则。
为托班幼儿所选择的音乐应轻松愉快、舒缓,速度不宜太快,风格鲜明,以经典的音乐作品为主;为小班幼儿选择的音乐应增加儿童音乐和中国风格音乐的比例,让幼儿在多次的接触中熟悉和喜爱这类音乐作品;为中班幼儿选择音乐时,可以将一些具有不同民族风格的中国音乐纳入其中;为大班幼儿选择音乐时,可适当加入一些具有明显地域特色的异国风格音乐,以及内容健康向上的成人音乐。
3.道具
(1)道具要便于操作。选择的道具要安全,不存在潜在的人身伤害。道具要容易取放、抓握,不宜过大、过重,便于幼儿做动作和移位。道具的设计和装饰要适度,不能过分追求新颖,否则会使幼儿因注意力偏向道具而脱离活动。
(2)道具要便于获得。制作道具时,应使用生活中容易获得的材料,多使用废旧材料。
(3)道具要便于想象。制作道具时,既不能粗制滥造,又不能过于追求精致逼真,应该能够引发儿童的想象和联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