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德性培育的必要性
讨论当代德性培育的必要性这一命题,需要以问题为导向。这之中至少需要我们明确两个环节的问题。其一,怎样理解“德性”?其二,在今天我们为什么需要特别关注德性培育?
第一个环节的问题,怎样理解“德性”?很显然,“德性”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如上所说,它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也表现为当代伦理学的一个基本研究领域。与“规范伦理”相对应,“德性伦理”已然成为国际伦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的前沿问题,其旨在探讨人类高贵的灵魂与其向往或现实存在的幸福生活之间的内在关系。有德性,或者说,养成与获得德性,才能更加感受和体味着生活的幸福。这也就是说,德性、德性伦理在终极意义上事关人类真正幸福的获得。毋庸置疑,其中蕴含着明确的价值取向。
这一对“德性”的理解或界定倾向并不是今天才得以确立的。事实上,“德性”原本就是一个历史性的范畴,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它是具体的,在不同历史状况下,对于不同的人(角色与身份)而言,德性有着其特定的表现,但其质的规定性也是明确的、不可更易的。由是,我们可以确认的是,德性其实是一个时代臻于最佳状态的品质。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理论中,德性就是一种人的品质,一种人的精神性品质,它是人作为道德主体实现的精神的完满和卓越状态。
第二个环节的问题,在今天我们为什么需要特别关注德性培育?这就需要对当代社会的道德伦理状况作出一个明确的判断,并在此前提下对之进行必要的延伸性思考和探索。(https://www.daowen.com)
美国伦理学家麦金太尔在其著作《德性之后》中剖析了当代西方社会存在的普遍性的道德危机状况。从个人的理论立场出发,麦金太尔认为,当代道德危机从根本上说是具有合法性地位的道德权威性的危机。这也就是说,在当代西方社会,由于道德判断失去了普遍的准则、根本的尺度,人们必然性地陷入了道德问题上的相对主义,这样,多元无序也就不可避免地成为当代西方社会道德的重要特征。我们可以看到,麦金太尔揭示的这种西方社会的道德危机状况在当下的中国同样存在。面对这种伦理境遇,我们该怎么办?这是一个时代性的问题。理论研究上要应对,在社会实践中亦需积极加以引导。我们需要重新构建道德约束在人们行为和社会秩序中应有的权威性,从而实现对于人而言的“好”生活。麦金太尔说,期望做到这一点,人必须追求德性并积极参与德性实践。换言之,期望问题的解决,必须依赖于德性的养成与获得!
在麦金太尔的认识中,德性是“一种获得性人类品质,这种德性的拥有和践行,使我们能够获得实践的内在利益”[3]。他认为,德性的目的和价值指向是通过实践而获得“内在利益”。在这里,一个很明确的意思是,德性是可以“养成”和“获得”的,对于人来说,它是一种在社会实践中获得的“内在利益”,也就是善。而这种“获得”与否,和人的幸福感受息息相关。
由此,我们可以明确的是,德性在生活中、在实践中、在活动中。亚里士多德就曾指出:“德性成于活动,要是做得相反,也毁于活动。”[4]德性的确立,根本上在于实践。德性最终要外化为德行,德行是在德性引导的内心动机的推动下产生的。换言之,德性是德行的依据,德行是德性的社会性活动的展开,是德性的实践状态。
这种德性与教育、教养直接相关,也就是说,德性的培育和确立有赖于教育,教育能够使得教化之人成为有德之人。德性培育是教育的目标,自然也是文学教育的目标。在当前的文学教育、文学课程教学实践中有效地、适度与适时地实施德性教育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面对当下文学教育、文学课程教学实践中的严重的知识化与工具化倾向,它更是迫切的。而在这一过程中,教育主体的德性作为德性教育中所必需的品质、性情,为德性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开展提供了根本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