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公共服务设施更新

5.3 公共服务设施更新

参照《日照市主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分市级、片区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四级,结合日照经开区的实际情况,本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按三级配置:片区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

按照居住区规模3.0万~5.0万人、居住小区1.0万~1.5万人进行划分,经开区共划分为8个居住区25个居住小区(见图6)。

衔接《日照市主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依托居住区级设施,集中设置文体、医疗、绿地等设施,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圈(见图7)。满足文体部门提出的“十分钟公共文化体育圈”的要求,基本公共服务半径为1 000米。产业用地建设“邻里中心”,服务半径为1 200米。

图6 居住区及居住小区划分规划图

图7 基本公共服务圈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