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鼓励性政策

7.2 鼓励性政策

鼓励性政策包括直接的财政补助、容积率奖励、绿化补偿等措施。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在2002年6月1日发布了《关于上海市静安区屋顶绿化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提出从2002年起,凡列入当年屋顶绿化实施的项目,每完成1平方米奖励10元。2010年,杭州市政府出台了《杭州市区建筑物屋顶综合整治管理办法》,明确屋顶绿化作为屋顶整治内容之一,规定可将公建屋顶绿化面积折算后计入项目绿地率指标,调整出的绿地面积可用于建设单位停车泊位。2011年,北京市政府正式下发《关于推进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表示屋顶绿化面积按照20%的系数抵算绿地率,最多抵算为配套绿地率的一半,达到配套绿地率的项目,增加实施屋顶绿化的,享受防洪费减免政策。2015年,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安区已建成建筑物屋顶绿化奖励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要求的屋顶绿化进行补贴,花园式屋顶绿化项目每平方米奖励300元,简单式屋顶绿化项目每平方米奖励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