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绿化美化

3.5 绿化美化

在不影响铁路安全运行的条件下,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充分利用空闲地、荒地、拆违治乱后的公共用地等土地资源,广泛开展造林绿化,种植经济林、防护林或建设苗圃。城市路段按照城市园林绿化标准进行绿化美化,对适宜种树种草的裸露土地全部实施绿化。

各类绿化措施对绿化苗木的选择总体应以“易栽、易活,经济、速生”为原则,具体有以下几方面:首先,铁路沿线垂直绿化方面应以爬山虎、凌霄等易管理、易养护的植被为主;其次,对于防护林树种的选择,宜选择耐旱、耐贫瘠、根系发达、抗污染、覆盖度好,易于成活的乡土树种;最后,地被植物选择方面,应尽量选择覆盖度好,易粗放管理,管护成本低的植物,如五叶地锦、卫矛等。

(1)铁路保护用地绿化。

铁路保护用地范围内适宜绿化的区域要全部用于绿化,建设苗圃、防护林、城市游园绿地等。绿化苗木应选择低矮的乔木、灌木或草本植物,避免种植高大乔木。

(2)非铁路保护用地的绿化。

非铁路保护用地内的耕地、果园、苗圃等继续种植各类农作物或经济林,其他闲置土地适宜绿化的可建设苗圃、防护林等,避免土地荒露。

(3)城区和城乡接合部铁路两侧绿化。

城区段两侧利用闲置土地及零散空地,划定绿化区域,进行了绿化美化。外围段铁路线两侧利用闲置土地建设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有条件的地区可建设宽20米以上绿化带。对现有绿化带进行改造提升,避免土地裸露,完善防护林带建设。

(4)节点景观建设。

在铁路沿线重要地段、重要区域、重要部位的既有建筑、标志性建筑、附属设施及园林绿化进行规划设计,融合济南特色,打造景观地带,塑造铁路沿线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