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与市民生活差距分析
研究组对岚山区城中村村民的基本情况及市民化过程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抽样调查,共计发放600份调研问卷,回收598份。同时,结合对原有居民的访谈、实地走访及现状资料分析,归纳出村民与市民生活存在以下4个方面的差距:
(1)村民居住环境比市民生活环境差,享有设施与城市居民差距大。大部分城中村缺少科学的整体规划,住房质量不高,有些居住区生活功能和生产功能混杂,布局较混乱,违法建设多,环境差,公共设施与公共服务缺乏,村内道路狭窄,配套设施不完善,宜居性不强。居民对住区环境的满意率低至9.6%。56.1%的村民认为城中村与城市社区的差距在于卫生和居住环境条件,54.4%认为城市社区的设施更加便利。同时,目前全区已改造完成的城中村安置小区,部分教育、医疗、文化、体育设施未能同步建设并交付使用,排水、供气、供暖等市政管网接入率不高。
(2)村民就业档次偏低,收入来源少。有67.2%的村民没有耕地,家庭收入多来源于外出打工或去附近村镇企业上班,少量从事渔业捕捞、养殖等农业行业;余下32.8%的村民有土地,多在家务农,并在农闲时期外出打工。村民的正式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少,工作不稳定,6.3%的家庭依靠房租维持生活。61.2%的家庭中以男性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劳动报酬为主要收入来源,女性主要是照顾家庭兼从事农业生产(图2)。就业人群中文化程度往往不高,约61.2%的城中村村民未与就业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就业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
图2 城中村村民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示意图
(3)社会保障未达到城市居民水平。城中村村民中仅有4.7%的村民享有“五险一金”,村民参加城镇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比例仅为67.4%与78.4%,与城镇居民89.6%、92.7%的参保比例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80%以上的城中村村民希望政府能完善医疗及养老保障制度,其次是希望完善就业与子女教育保障制度。
(4)未能享受城市社区管理服务。部分城中村在改造过程中未能同步推进集体经济改制、撤村改居等工作,部分仅从形式上进行村改居,人员经费落实不到位,新的居委会仍沿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工作,继续承担原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职责,社区的服务职能与经济职能混淆不清,社区服务不健全,居民未真正享受城市社区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