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城市活力论
2025年09月26日
2.3 城市活力论
美国著名规划师简·雅各布斯(Jane Jacobs)在其著作《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中提出,城市多样性是城市的本质属性,丰富的多样性内容是用途混合性的有力前提,这种混合性的丰富度是支撑城市公共交往、交叉使用和公共安全的必要保障。因此,城市更新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城市如何综合不同用途,生发足够的多样性,以支撑城市的文明。
营造具有活力的城市形态,在于形成人与城市公共空间的互动,需具备4个条件:一是街区及其内部功能区域要有多个主要功能;二是街区内的大多数街段要有尽可能多的临街面,容易拐弯;三是一个区域的建筑物应当能包罗万象,能容纳不同年代、不同特色、不同功能的建筑形式,且不同建筑混合比例要足够均匀;四是不管人们到此的目的如何,外来人口和本地居民的人口密度都必须达到一定高度。这种城市的多样性本身又会带来和刺激产生更多的多样性。与此同时,城市更新要注重对传统空间的有效利用和有弹性的、小尺度的改造,保持相对高的居住密度以使街道内容丰富,满足街区人们的多样性需求,让他们在多样性空间场所相互交织的过程中激发城市的生命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