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城市功能结构不完善,“城产融合”不足
2.1.1 居住、产业用地比例失衡
主城区现状总建设用地119.2平方千米,其中,居住用地46平方千米,占现状总建设用地面积39%,接近国家标准40%的上限;人均66平方米远超居住区规范中的28~38平方米的人均标准。现状居住用地存量多、投放量大,三类居住用地占总居住用地的48%,用地不集约,亟待挖潜。
现状工业用地在主城区总用地的占比偏低,占现状建设用地面积的17%,在国家标准15%~30%中处于下限。当前工业用地比例偏低且用地粗放,大量土地出让未建设的用地为工业用地。从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的比例来看,现状的高居住低工业的用地结构,不利于职住平衡和用地健康发展。
2.1.2 公共服务设施缺失
现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占总用地比例和人均用地指标符合规范,但用地结构不合理,文化、体育、医疗、社会福利等用地严重缺乏。现状文化设施用地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0.14%,远低于0.9%~1.2%的国家标准;人均文化用地0.24平方米/人,低于0.8~1.0平方米/人的国家标准。现状体育用地占用地面积的0.42%,低于0.6%~0.8%的国家标准。现状医疗卫生用地占用地面积的0.33%,低于0.7%~1.0%的国家标准;人均0.56平方米/人,低于0.7~0.9平方米/人的国家标准。现状社会福利用地占用地面积的0.03%,远低于0.3%~0.5%的国家标准;人均用地0.05平方米/人,离国家标准0.2~0.4平方米/人差距较大。现状教育用地占总用地比例较高,为5.17%,超过3.4%~4.2%的国家标准;人均用地8.8平方米/人,远超国家标准3.0~4.0平方米/人的标准,主要原因是大学城的高校用地面积较大。
2.1.3 人地对应关系不合理
人口与用地发展不对应。主城区居住用地存量大,且产业园区“退二进三”仍在进行。主城区现状常住人口59.2万人,居住用地24.3平方千米,住宅套数31.9万套,户均套数2.03套,现状居住用地可容纳人口为86.18万人。
现状城市人口偏少且增长动力不足,居住用地可容纳人口与城市实际发展人口偏差巨大。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出现了大量腾空土地进入住宅市场的趋势,导致去库存压力持续加大,不利于行业良性持久发展,造成城市土地资源浪费、城市配套设施过剩等一系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