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农贸市场规模标准

5.2 农贸市场规模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单个菜市场副食店的规模建筑面积为1 500~2 500平方米。

根据不同区域的要求,结合日照市的地域特点,依据规范要求及相关要素,配建停车场等辅助设施,农贸市场的用地规模为5 000~6 000平方米/处,建筑面积不大于3 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