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遗产系统的层级性保护
2025年09月26日
3.2 遗产系统的层级性保护
遗产系统是遗产廊道的核心要素。铁路遗产地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其核心设计理念是重新梳理铁路遗产线路周围区域整体的联系,把保护与再利用的焦点放在与铁路相关的核心资源上。
按现状特征及保护等级设立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与外围协调区。对于线状遗产区域来说,核心保护区主要涵盖铁路遗产线路本身、相邻的防护林带及沿线的相关线性遗产,其中涵盖在内的物质遗产大部分是与铁路有直接功能关系的遗产。重点保护区主要是核心保护区以外、外围协调区以内的部分,涵盖了部分与铁路功能相关的遗产,还有与其历史相关、空间相关的铁路遗产。外围协调区属铁路遗产地的外围区域。对于面状遗产节点区来说,核心保护区主要涵盖的与铁路相关标志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历史环境,重点保护区包含了大部分铁路历史建筑,外围协调区与现状遗产区域相同。核心保护区范围建议包含铁路遗产地范围内一半以上的铁路遗产,重点保护区范围应能包含80%~90%的遗产,外围协调区范围一般以经过的山脉、水系等自然边界来划定。
系统层面的保护措施从上面3个层次提出,核心保护区的保护最为严格,坚持遗产的原真性与完整性,保持周边环境的生态性,严禁在此区域进行开发或改造;重点保护区的保护模式釆取“保护为主,开发为辅”的方式;外围协调区以遗产的旅游开发为主。在具体实施时,保护范围应根据各区位的具体情况分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