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形态最初由自然决定、自发形成,随后由理性主导逐渐演变。城市更新作为城市自我调节机制存在于城市发展之中,其通过对城区进行重建、再开发、改善、保存、保护、复苏、更新、再生和复兴等方式,防止、阻止和消除城市衰退,通过结构与功能不断地相适调节,增强城市整体机能,城市能够不断适应未来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求,建立起一种新的动态平衡。在山体保护的范畴,城市更新带来了诸多的不确定性,却有现实意义,我们应当寻找有机的更新方法来协调山体和城市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