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动对同伴负责

用行动对同伴负责

主动去帮助同事。对同事负责就不能对同事的困境视而不见,当同事在工作中遇到困境时就要伸出援助之手。那么当你需要帮助时,同事也会伸出援手。对于同事,尤其是那些新同事,要不惜花费时间、精力为他们提供尽可能多的必要帮助。一个学校要想发展,总会从外面不断地招聘一些新教师,新教师往往由于对新环境不熟悉或者是不适应,在初期执行教学任务的时候,都会遇到许多问题,这时候,就离不开老教师的指点与帮助。如果老教师只是从自身的角度考虑问题,害怕耽误自己的时间,害怕同事在工作中表现比自己好,这不仅是自私的表现,更是对同事不负责任的表现。帮助同事解决工作困难,也是对自己、对工作负责的表现。一个绩效卓越的学校,其成员往往都是对同事负责的人。

与同事共担责任。“这是我的责任”,如果当你和同事在共同执行某项任务时出现失误,你是否有勇气在领导面前说出这样的话?然而,在工作中,却常常出现相反的情景。总会有一些人在工作出现失误时,对上级说:“都是他。”并把手指向某人或某部门,说是别人把事情弄成现在这样的。吴鹏和何力都是某工程部的职员。前段时间,公司接手了一个重要的项目,经理把这一工作交给了他们俩共同负责。开始不久,出现了一些小瑕疵,吴鹏感到很郁闷,现在他正日夜赶工弥补,本来精神已经十分不济,一天上班时何力居然对工程瑕疵大加指责,更把矛头直接指向吴鹏。其实,在整个项目进行中,何力经常迟到早退,对项目漠不关心。现在出了问题,何力把一切责任都推到了吴鹏身上,还恶人先告状,告知了领导。当经理了解到事情全部过程,知道问题大部分都出在何力身上,便对他做出了责罚,要他立即退出这个项目,并对他的人品和能力产生了怀疑。作为团队中的一员,应该在工作的过程中积极配合、协调一致地把工作努力干好,不应该为了撇清自己而推卸本应该共同承担的责任,甚至恶人先告状,陷同事于不义之中。当然,与同事共担责任,并不是一定要等到最后出错了再去挽回,而是要在最坏的情况出现之前尽量避免它,也就是在问题出现之前,对同事负责,与同事共担责任。

时刻为同事着想。有功劳,同事之间互相争抢;有过失,同事之间互相推诿。这样的学校只会在无尽的内耗中衰落。一个人只要工作就会与许多同事协作,要想到因为你的工作,同事会为你付出多少,要多替同事着想。当一个人处处为同事着想的时候,他往往会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精彩。上海一家贸易公司的应聘现场聚集了很多人。他们都有着相当不错的学历背景和优秀的工作经历,个个举手投足都是那么自信。最后,经理却把一个默不作声的年轻人叫到跟前。很多人不解,问其原因,经理说:“当别人争先恐后显示自己的时候,只有他把别人碰掉的公司铭牌拾起来摆放好。”当然,年轻人最终得到了这个职位。在以后的工作中,年轻人的话依旧不多,但是,凡他管理过的仓库都是井井有条,货物清单条目清楚。有人问他:“你怎么总是做得那么好呢?“年轻人依旧平静、温和地微笑着说:“谁都愿意工作起来顺手啊,我就是想让大家省点力气罢了。”像这个年轻人一样,一个在自己工作中时时刻刻想着为同事节省时间和力气的人,怎么会不赢得同事的欢迎呢?一个时刻为同事着想的人,总是会有一些意外的收获或免去一些工作中不必要的麻烦。搬开别人脚下的绊脚石,有时恰恰是为自己铺路——为同事着想也是在对自己负责。

不包庇同事过错。替同事遮掩过错就等于害了同事。同在一个学校工作,彼此之间建立了一定的友谊是很正常的,但千万不能因此而对同事的一些错误举动视而不见,以至于蒙蔽领导、欺骗学校。今天的小错,明日就可能酿成大错。对同事负责、关心同事是一种体贴、是一种表示感情的行动,但绝对不是包庇。对于同事的小错不加以纠正而是任其发展,就是对同事的不负责任。

张勇和林学同是淄博某中学的教师,由于家住得比较近,上下班经常一起走,所以关系也比较融洽。张勇平时工作积极性较高,工作能力也很强,很快走向教学管理干部的岗位,但就是有一样小毛病:喜欢额外赚点钱,时不时将本级部的学生推荐给社会培训机构,每次社会培训机构也总是给予张勇一定的回报。林学虽然看在眼里,但碍于双方的关系,也觉得不算什么大事,就没有报告给领导,只是稍微提醒了一下张勇,张勇却说:“我相信你不会出卖我的,再说又不是我一个人这样做,不少班主任和专业教师都这样做,”林学一想也是,就没有太在意。张勇见林学没有“举报”自己,胆子也就越来越大了,终于有一天露了马脚。后来,张勇因为给社会培训机构输送学生收取回扣,订购教辅资料收取好处费,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开除党籍和公职,老婆带着三岁的女儿改嫁。

包庇同事就是对同事不负责任。如果林学当时没有包庇张峰的过错,可能张勇受到的只是一次批评,而后来得到的却是三年牢狱之灾。林学的包庇,并没有帮助张勇,反而使其失去了一次改正过错的机会。对同事负责就是对自己、对学校负责,反之,包庇同事就是一种对自己、对学校不负责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