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思想的个人背景
本文基于包括外篇、杂篇在内的《庄子》三十三篇而谈其内篇,以说明如何充实地阐述这三十三篇间彼此的历史关系与思想关系。从郭象到王安石、苏轼,至于胡应麟、方以智和王夫之,再到姚鼐、廖平,乃至梁启超、钱基博、胡适和顾颉刚,对三十三篇间的历史关系均有相当程度的论述。观其论述,须探究他们的观点来自什么样的本,又形成了什么样的体,这就是本体诠释学层面的问题。
《汉书·艺文志》提到《庄子》其书时,谓之为五十二篇[1]。后来《庄子》篇目有较大变化,到了魏晋时,向秀、郭象手下的《庄子》就已不是原来面目了。《庄子》其书,失而复辑,辑而复失,三十三篇的版本虽然不一定是庄子所作,但大家还是把它视为《庄子》。那么,《庄子》是由一个中心思想辐射出去而成书的吗?抑或只是被归纳在庄子名下的一些与之相类的思想?这尚有争议。但即使仅是类似思想之集合,这些相类的思想之产生亦有时间之先后,因此,对其最原始的思想之所本,即庄子本人,我们无论如何亦应加以了解。
就我们现今所知的历史而言,庄子是战国时代的人,其出生时间未有定论,生于公元前370年左右,活了约八十岁。《史记》记载他曾为“蒙漆园吏”,“与梁惠王齐宣王同时,其学无所不窥,然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故其著书十余万言,大抵率寓言也”[2]。什么是“寓言”呢?《寓言》篇说:“寓言十九,重言十七,卮言日出,和以天倪。”[3]其中,“卮言”的意思,即谓言事如盛酒的卮壶,上无其限,酒可自溢,代指自然无拘地显示道理;而“寓言”“重言”,则是托他人他事以证己之观点。《庄子》多有采用“寓言”之处,即所谓“寓言十九,重言十七”。而这些“寓言”“重言”,也是一种“卮言”。故不能把“卮言”与“寓言”“重言”分开并列而论。过去有将“卮言”离开“寓言”“重言”而论的研究论述,这是不当的。“寓言”可以是自然引申的,如人能知“鱼之乐”,即是一种不加拘束的发散之辞,亦即“卮言”。“卮言”随处皆可有,故曰“卮言日出”。“和以天倪”,则指“卮言”与自然状态是相匹配的。当然,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在自然的情境之中,能产生一种自然的感受,这种感受使我们得以借物寓事,能不断地从不同的事情上看到事物间的关系。《史记》说庄子著书“大抵率寓言”,亦有其所指,即指庄子通过《渔父》《盗跖》《胠箧》的故事对孔门后学加以批评。《庄子》认为,孔门后学不顾实际、失于自然、迎合权威,故以这些篇目(均在外篇或杂篇)发表批评。司马迁言及于此之时,认为《庄子》的这些论述只是空话,不外乎“指事类情”而已。《庄子》的语言,被司马迁评论为“自恣以适已”,既然如此自适,便不免难被王公大人所看重。不过,庄子自己也不希望被王公大人看重。楚威王以庄子为贤人,希望招致为相,庄子则不愿做“牺牛”而自困,回绝了楚王的邀请[4]。庄子逍遥人生,自得其乐,不仅能感受天地万物之道,而且能依循其自然来消解人生。
《庄子》内篇七篇,诚然应是庄子生命体验的展现;《史记》所载的记叙,亦可谓庄子生平的写照。但是,庄子的同时之人,只把他当作一个化外的特立独行者来看待,对其生平的记述自然失之疏简。因此,人们一直未能以结合庄子生平的方式对其思想作进一步研究。仅从可见的描述处看,庄子当具有逍遥自在、自然无所为的特点,这近于老子哲学。但他与老子终有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