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非常道”的含义

一、“道可道,非常道”的含义

郭永秉大作中对目前较通行的解释提出质疑,主要根据有二:一是“古汉语中‘恒’、‘常’二字单独连接名词时通常并没有‘恒久存在’、‘永恒存在’的意思,而是表示‘恒久如此’、‘恒久不变’之义”[5],因此有学者在“恒久存在”义之外“又增加了额外的‘变动’的意义,更是没有任何语言学根据的”[6]。二是把“常道”作为核心词并理解为不可说的,“这跟《老子》要通过五千言把‘道’阐说给读者的主旨是不合的”[7]。从第一点可以看出,他认为“恒久不变”与“变动”二义之间是有矛盾的,在二者之间进行调和是没有语言学根据的。那么,先搁置语言学的进路,我们是否可以从义理内部找到根据呢?从第二点来看,老子说“道”甚多,是否都是在说“常道”呢?这些都还是个问题。为了分析的方便,本文把《老子》第一章分成五句来解读,并在解读中回应以上问题:

1.道可道,非常道。

2.名可名,非常名。

3.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4.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5.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第一句以“道可道,非常道”开头,非常直接地带出了老子的问题意识:我要说的东西到底能不能用语言说清楚?他在想要说“道”时已经知道其中的艰难了,所以他选择了特殊的语言策略:不直接定义“道”,而是迂回地描述“道”的特征。该句帛书本作“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老子》作“道可道,非恒道殹”[8]。帛书本作“恒”的地方,对应的郭店简本作“亘”,李零认为“亘”即“恒”,如简本第十六章“致虚,亘也”的“亘”[9],意思是“永恒”。

《说文》曰:“恒,常也。从心舟,在二之间上下,心以舟施,恒也。‘亘’,古文恒,从月。诗曰:‘如月之恒。’”[10]《诗经·小雅》曰:“如月之恒,如日之升”,郑笺:“恒,弦升出也……月上弦而就盈,日始出而就明。”[11]“恒”本指月亮上升而逐渐呈现为“盈”的状态,相反则呈现为“亏”的状态。

段注曰:“恒,弦也。按《诗》之‘恒’亦作‘緪’,谓张弦也。月上弦而就盈,于是有‘恒久’之义。”[12]“恒”字除了与月相关,还与弓相关。张弓的过程是从弯曲到拉满,此与月亮从亏到盈的形状相似。段注曰:“谓往复遥远而心以舟运旋,历久不变,恒之意也。”[13]“往复”、“遥远”和“运旋”均显示这个过程是动态的。此处的“历久不变”是承上句而言的,即“往复遥远而心以舟运旋”的过程持久不变。“恒”字本身与水之变动有密切关联。因此,可以说,“恒”有“在变动中达到长久”的意思[14]。“恒道”或“常道”也就是“恒久不衰之道”,它表示的是道的存在性。

因此,说道“恒久不变”之“不变”是指存在性上的不变,即道永远存在,不会消亡。与《老子》第二十五章说的“周行而不殆”之“不殆”吻合。韩非子《解老》对此解释得最为清楚,其曰:“定理有存亡,有死生,有盛衰。夫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谓常。唯夫与天地之剖判也俱生,至天地之消散也不死不衰者谓常。而常者,无攸易,无定理。”[15]与有生死、有盛衰的具体物相比,“常道”是无死的。宋代苏辙注曰:“可道者不可常……名既立,则圆方曲直之不同,不可常矣。”[16]圆方曲直是有名的具体物,因此不是永恒之物。元代李息斋注曰:“物有变,而道无变。……天地有尽,而此道无尽。”[17]亦同此意。因此,常道不变之“不变”不是物理学意义上的“无变化”之意,而是存在论意义上的“永恒”之义。

另外,《老子》第二十八章中有“常德”(恒德)这一重要概念。其曰:“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常德乃足,复归于朴。”很显然,老子对“常德”之德给予了极高的肯定与重视,同一个“常”字在《老子》中不可能表示两个感情色彩截然不同的含义,因此,“常德”不可能是“平常的德”,即“常”不能作“平常”讲。从《老子》的思维特点和语言特点来看,其重要的观念往往是成对出现的,在思辨中展开思想,如“道—德”、“有—无”、“阴—阳”等,刘笑敢把这些叫做“成对的概念(in pairs)”[18]。《老子》分“德经”与“道经”,可见“德”与“道”是所有成对概念中最重要的一对,那么,“常道”与“常德”也应该是意思相对应的两个概念。“常德”的“常”不能作“平常”讲,“常道”的“常”自然也就不能作“平常”讲。

综上所述,“常道”是第一章首句所表达出的重要观念,它既是恒久的,也是变动的,二者并不矛盾。“恒久”是就存在性而言的,“变动”是就作用性而言的;前者是说“道”是永恒存在的,不会更改为其他东西,也不会消亡;后者是说“道”是运行不止的,在动中才能发挥作用。后者尤为重要,其在《老子》中其实多有体现。如“道冲(动)而用之或不盈”(第四章),是说道动起来,其作用是无穷无尽的;“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第二十五章),是说道动则反;“大道泛兮,其可左右”(第三十四章),是说道泽被万物;“反者,道之动”(第四十章),是说道的作用往往以“反”于常规的方式(虚静、柔弱、无为、不争)表现出来。总而言之,“道”要动起来,才能发挥作用[19]

因此,在解释“常道”一词时,为了避免“不变”一词容易带来的“不动”之误解,本文借鉴韩非子“不死不衰”的表述,将“常道”的第一个特点描述为“动而无死”。

第二句“名可名,非常名”与第一句紧密衔接。可以用来命名的“名”都是假名,常道原本是没有名字的。第二十五章明确说:“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常道之“道”只是个代号,“大”也只是一个就其特征而言的概括,都是方便法门而已。常道本无名,因此不可命名,《老子》其他章亦有类似的表述,例如:

绳绳不可名,是谓惚恍。(第十四章)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第三十二章)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第五十一章)

“名可名,非常名”,北大简作“名可命,非恒名也”[20],更清楚地表明了“名是可以用来命的,但所命的名都不是恒常之名”,恒常之名即道之名,也即“道”这个词,它同样也是变动但不会衰亡的,即使我们不去说它,不去命名它,它也永恒地在那儿。此即“恒名”。《老子》第二十一章曰:“其名不去,以阅众甫”,有了“道”这个最根本的名,其他事物才得以表达,并被用不同的名来规约。曹峰认为,关于《老子》之“名”有两个诠释线索,其最大的区别在于“‘名’是知识领域可以把握的对象,还是政治领域可以把握的对象。作为前者,即便的确存在与‘常道’相应的‘常名’,那它也是不可认识的;作为后者,尤其在黄老道家那里,‘道’和‘名’正是圣人必须把握的对象”[21]。老子本人所重视的无疑是前者,如《庄子·则阳》篇所说的“道之为名,所假而行”[22],道只是个符号,勉强使用它,是为了引导人去理解它背后的东西。将“名”作为治理国家的方式,与老子所主张的“镇之以无名之朴”(第三十七章)不相协调,老子认为最高明的治理方式不是用名,而是无名,这就是自上而下的“朴”。

因此,这一章的第二句与第一句完全照应,意思是“名是可以去命的,但所命的名不是(我所说的)‘恒常之名’”。“常名”即“其名不去”的“道”之名,也即“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的“自然”之名,也即“无名”之名。那老子为什么还要给它个名字呢?这是第三句要说明的。

第三句“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过渡到“有名”的问题。帛书本、北大简中“天地”作“万物”[23],根据第二十五章“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来看,“天地”可以笼统地指道与人之外的“万物”,这一点对意思影响不大。这一句的意思是:“没有道这个名称,是天地开始的时候;有了道这个名称,(人们便说它)是万物的母亲。”既然“道”本是无名的,那老子为什么还要称它为“道”呢?老子认为,如果没有“道”这个名称,我们便无从谈论与回答万物的本源这个问题。《老子》第二十五章曰:“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第五十二章曰:“以为天下母”,为什么加上“可以”、“以”而不直接说“为天下母”呢?老子意在说明:道是人为的命名,不是道本身的诉求,不可执着。艾凡赫(Philip J.Ivanhoe)译为“One can regard it as the mother of Heaven and earth”[24],而没有译为“It is the mother of Heaven and earth”,正是此意。如果没有“道”这个名字,我们就无法描述、讨论与传达它,从而解决人们(至少思想者)对宇宙本源问题的追问,进而对人事问题的探讨。因此,“道”这个名又是必要的。此与第一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也是呼应的。老子清楚,常名是无名的,无名才是永恒的,自己所提出的“道”这个名字也只是暂时的,所以《老子》最后一章曰:“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对自己的语言进行拆解。后代整理者一定是了解了老子对“名”的看法,才做此章节上的安排的。

王弼注曰:“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及其有形有名之时,则长之、育之、亭之、毒之,为其母也。”正是强调前后两句都是说“道”,不过分别指道无名的时候和道有名的时候。从字义上看,“始”与“母”并非二人,而是一个人的不同时期。“始”是“女之初也”[25],“母”是“牧也。从女,象怀子形。一曰象乳子也”。段注:“凡能生之以启后者皆曰母。”[26]母亲是从小女孩过渡而来的,从“始”到“母”是一个成长变化的过程,因此老子选用这两个字是别具匠心的,既可以准确地描述“道”从无名到有名的过程,也成功地解释了自己说“不可说”之道的原因。

与第一句联系起来看,可见出老子的苦心孤诣在于对道本无名的强调,从而提醒后人不要执着于名,哪怕他提出的“道”这个名。因此,老子有时还用“玄”(第一章)、“大”(第二十五章)、“一”(第三十九章)等词汇来表述它。后代一些非常有思辨气质的注解者往往对“道不可名”这一点都有所阐发,如庄子《齐物论》指出“大道不称”、“道昭而不道”,从而提出“不言之辩”、“不道之道”[27],《知北游》指出“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形形之不形乎!道不当名”[28]。王弼注:“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指事造形,非其常也。故不可道,不可名也。”[29]苏辙注:“可道者不可常,惟不可道,而后可常耳。”[30]范应元注:“常者,久也。”[31]吴澄注曰:“道本无名,字之曰道而已。”[32]

综上所述,“道”创生了万物,居功至伟,但它本性上却是无名的。“道”这个名是老子加给它的。因此,本文将“常道”的第二个特点称为“生而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