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家有深厚的、亲自然的文化传统
中国古代文明属于农业文明,这种文明形态需要良好的自然条件,例如讲究相土而耕,使民以时,巧用资源等。农耕的生存方式,促使中华先民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始终注重观察自然、认识自然、顺应自然、尊重自然、爱护自然、敬畏自然,由此而使得中国古代农业政治、农耕文化、天人关系的学术探讨尤其发达,至少在战国中后期,已经形成比较具体的天地人和时令统一的农业政治与文化纲领。古代许多亲自然的神话传说、艺术符号、价值理念等都体现了古老绵延的农业文明的印记。它们是中国古代文化种源的一部分。到春秋末期,这些种子开花发芽,和“史官”统辖的其他学术源头汇合,结出了道家思想的伟大果实。
道家起码在五个方面铸造了中国亲自然形态的文化精神。
(一)道家以“自然”基因定义了中国文化的发展方向和模式,奠定了中国人的世界观。今天,面对环境保护需要的激发,道家哲学精神正在全世界范围内复活,且被证明仍然有巨大的发展空间。班固说道家起源于史官文化(《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史官文化囊括了中国上古特有的自然崇拜、历史和自然知识。道家渊源于此,所以一开始在学术观、方法论上就烙上了敬天地、法自然的传统的印记[2]。到了道家创始人老子那里,沿天道学术路向首次结出了系统的道论哲学及其认知模式。老子思想的纲领在于“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在老子那里,万物、人、地、天都从属于“道”,而道的实质是“自然”。这里的“自然”不是指自然界,而是指宇宙的内在本质或万物存在的原理。“自然”虽然不等于自然界和自然事物,但是万物无不合乎“自然”,无一能够逃脱“自然”,因此,“自然”从本质上又可以包罗自然界的一切事物。
道家自然概念有个基本环节,这就是辨析天道和人道关系、创生和自生的关系。在辨析的基础上,道家从宇宙生存论出发来回答宇宙万物的逻辑关系,重新发现了人和自然之间的从属与平衡关系,人和自然之间子母、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得以证成;也厘清了宇宙万物自生自成的特性[3]。此外,道家之“道”肯定万物存在和生存优先的原则,并借此确立了存在决定价值、存在衍生价值的根本准则。老子的“自然”兼顾了天地万物和人类的各种现实及潜在因素,是对优化的事物状态或者趋势的一种界定,单纯从自然或者人事方面理解都是有偏颇的。“自然”挡住了超自然文化的繁育,也警示了单纯的“人道”泛滥的可能。这个概念的使用,标志着中华民族先人们对自己最信服的生存模式的刻画,宣告了中国文化中一种原则性思维规则和终极价值选择的诞生,也预示了中国文化将走上追求最佳态势、高度亲自然的、有根有柢的文化创造和发展模式。中国的文化创造思路,属于以“自然”化为纲领而统一人类需求的类型。“自然”即所有可能态势中正常的、不可任意打破的、最后必将回归的动态稳恒态势。自然的事物不受超自然力量也不受人为力量决定,仅取决于自身存在、演化、进化的过程及法则。人类及其社会的合理存在,需要识别和依据这种可能性态势。
(二)自然即自然常态的省略表述,也是文化创生的原则。在老庄和所有道家眼里,不论动与静、变与不变、存在抑或超越,凡事态都有“正”、有“常”[4],也就是说,必有最佳态势,与这个最佳态势最接近的,可以称为“自然”态、常态。道家的认知模式,要求技术性、手段性的理智主义转化为合乎道的知识与技术[5],所以强调“明道”在认识上才是优先的、根本的。他们已经看出知识和技术将是人类对自然状态强大的干扰,一旦失去合乎道的、自然的约束必将造成人类的悲剧。以自然天道来判别和制约过度人化的行为,实际上是为了尊崇复杂情况下的最佳态势。态势哲学,上可以承接道家的“道”论,下可以包容生态科学、生态哲学、科技伦理、生态文明转向等多种学术。
“自然”理念产生后,成了往后一切道家思想形态之间的共同纽带。中国人和西方人对文化的定义是不同的。中国古代认为文化来自自然,不与自然对立。“自然”由此渗透到中国政治、教育、科学、医学、道德和文学艺术等的深处,对中国文化整体形貌和特质产生了定向与定性的作用。中国文化没有走感性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的道路,也没有走超自然、外在目的论的道路,而是行走在包容万物、顺物自然、赏玩自然、友爱自然、回归自然的文化道路上。这些使得前现代中国文化始终是世界上对天地万物最友善的文化。不认识“自然”,也就难以把握中国文化的独特性和长期绵延性,更不能理解中国人的文化创造观。
(三)道家肯定自然万物具有“内在价值”,这是实现深层环保的价值哲学基础。西方主流价值哲学奉行的原则始终为“人是万物的尺度”(普罗泰哥拉语),他们认为离开了作为评价者的人,就无所谓价值不价值。我们把这样的认识叫做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它是把事物视为工具的价值理论。20世纪初,西方出现分析哲学,他们批判自然主义和形而上学化的伦理,认为从“是”导出“应该”是绝对错误的,形而上学伦理是没有意义的。这样,描述性的、客观性的价值观也就失去了意义。从宗教看,西方犹太—基督教文化传统,坚持所谓“存在的链条”的本体论观点,认为人在地球上位居价值等级系统的优越地位,是上帝的宠儿,其他一切事物都是上帝为人类准备的,人类可以主宰它们、征服它们。根据上述价值理念的逻辑,事物本身说到底是没有价值的。这是刚硬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学说,它主观上强化了人类的贪欲、占有欲,客观上加剧了人类统治、征服和肆意掠夺自然的某种“犯罪”。这种价值立场到了资本主义时代,进一步嬗变出唯利润主义、高消费主义、征服主义等,对环境造成伤害显然不可避免。日心说动摇了人在宇宙中的中心地位,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摧毁了人类的傲慢和优越感,但是西方等级森严的存在链条并没有彻底断裂。如果没有新的价值理论,不对万物和人类的价值有一个全盘的重估,我们就走不出混乱而谬误的世界观,也摆不正人类在宇宙中的位置。这样,保护环境和生态文明事实上等于建立在流动的沙漠之上,得不到确定无疑的保证。
内在价值说是当代环境哲学发展的重要方向。后来的道家,特别是庄子,废除了人与自然、存在与价值、内在价值与工具价值等的断裂分离。庄子以为万物的质料都是气,“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庄子·知北游》),人类偏爱的神奇和所厌恶的臭腐总是处在不按人类好恶而改变的相互转化之中。从根本上看,“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淮南子·精神训》称:“然则我亦物也,物亦物也,物之与物也,又何以相物也。”道家肯定了多样性的万物存在着统一性、互相关联性,万物的地位也是平等的。由此进一步引申出:事物各自存在固有价值或内在价值。他们对人的地位和价值的认识,与上述西方宗教的看法大异其趣。庄子关于价值的命题有“无用之用”,“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庄子·齐物论》)。“无用之用”,本质上是立足存在,以内在价值为中介环节,实现了主观价值与客观价值、工具价值与目的价值、人的价值与自然的价值统一的表述。这个命题捍卫了万物因存在而具备自身的价值,同时否弃了人类的工具价值观,是内在价值的经典型表达。它告诉我们表面上对于人无用的事物对生态系统或整体环境是有用的,因而对人类最终又是有用的,例如一棵木质疏松,不能制作家具,建造房屋,但是让它生长,它能够遮阴蔽日,调节生态环境[6]。我们人类偏好的价值往往不等于自然总体的偏好。庄子的内在价值论开拓了更广阔的价值世界并揭示了价值的多样性。道家反对人类自大妄为、违逆自然,而主张无为而无不为,因任万物,潜藏的思维机制是以自然的方式思考自然,其目的确实是维护自然的内在价值及其多元化。在无为的问题上,以后黄老道家虽然表现得更为主动积极,但是他们同样始终坚持顺应自然才是基础,在他们眼中:自然不做无用功,自然是最省力的,自然是最佳的。在笔者看来,“有为”是排斥“无为”的,而“无为”并不必然地排斥顺应自然的“有为”,这样说来“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第48章)是完全可能的模式。“无为”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古代哲学在世界上第一次提出了人类对自然的自律准则。这个自律不是消极的,根据道家所秉持的自发性的、创造性的世界观,“无为”给自然万物的自化让出了空间,给世界以可能性,所以我们应该把它叫做“创造性的无为”,这是宇宙大化最神奇的地方。
(四)道家提出了“玄德”的理论,这与种种有偏私的、原子式的、表层的道德观划清了界限,可以称之为深层道德或超越性道德[7]。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器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老子》第51章)数千年来,人们对“玄德”的阐释都在深化,而只有进入环境危机的时代,阐释才可能真正到位。当代西方环境哲学中深层生态学可以与此会通。老子认为,“德”从属于“道”,德是从分享道、保守自然而得来的,德不能脱离道。“玄德”可以翻译为“深层道德”,是道家的形而上学的具体化,合乎“自然”内涵,可以推广到万物身上,能够证成万物独立存在和价值多元并存的世界观,因而也就是保卫生态化世界观的道德规定。道家人物都主张人类要以“玄德”为价值取向,庄子是最典型的一位,在中华民族的思维历史上,庄子找到了人类和自然相统一的精神家园的起点。这不是从抽象理念出发,而是从亲近自然的家园感开始的,“逍遥”和“齐物”正是两大精神纲领。《逍遥游》讲的“逍遥游”正是无为和自然生存之道,篇中说:“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该篇旨在颠覆人类中心观、工具价值论,倡导游于自然、回归自然的信念。《齐物论》则论证万物平等、价值多元、道通为一、人类在宇宙中没有地位和等级上的优先性。
玄德也就是以道为最高引导的超越道德。因为成就玄德要实现两个超越,一是自我超越,一是人类中心主义的超越。我们今天需要的哲学,既要防止那种庸俗狭隘的人类中心论立场,又不能盲目地走超自然的信仰之路。道家的超越哲学是批判的人道主义,它既不否定正常的人性化,也不赞成过度的人化或曰人欲横流;既不排斥精神性,也不等待超自然力量的拯救。对于自我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道家的超越性道德有助于人们返璞归真、融入自然,调整人类恰当和合理的欲求,使人们有所作为或曰无为而无不为,而不是流于绝望或者胆大妄为,从而有助于新型的生态文明的建设。
(五)慈爱万物。老子认为“慈”是治理天下的三大法宝之一。根据大道的内涵,它是无所不包的,因此,老子的慈爱不囿于人类社会的范围。在老子的世界观中,人没有唯一突出的优势地位和精华价值,万物各有其固有的价值,它们组成了价值多样性和平等性的世界,而“道”像天地一样覆载无私。老子明确地指出了人之道的缺陷,为了张扬天之道,他不惜否决人类某些贪婪的自我意识[8]。庄子有一篇《齐物论》,题意是反其道而用之,即用“不齐”的方法为法门。前文已述,该篇的实质是要求人们抛弃褊狭的自我中心、人类中心的立场,从具有崇高性和包容性的道观出发,“道通为一”,对万物及其价值偏好、人的意见分歧都给予平等看待。对于人的自鸣得意,庄子特别加以讥讽,《庄子·大宗师》说,“大冶”(隐喻造化者)在无心无为的陶铸游戏中偶然造出了具有人的形状的一物,该物马上叫嚷自己是“人啊”,庄子认为这是不祥之兆。这个寓言的立意在于:否定人有所谓优越于万物的价值。
在中国文化中,慈爱万物的情感不断得到理论的论证,是一种盛传不衰的道德理想。庄子说“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庄子·马蹄》);张载说“民我同胞,物我与也”(《西铭》)。这些都是写照。老子开启的万物平等和慈爱万物的思想后来在道教中得到继承和发扬,《太上感应篇》说要“慈心于物”,“昆虫草木,犹不可伤”,将对非人类生命的慈爱包括到慈善伦理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