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是规律、法则和规范

2.“道”是规律、法则和规范

《老子》一书中对作为普遍规律的“道”作了不少阐述,主要体现在老子对“天之道”、“人之道”的论述上。

《老子》第73章:“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然而善谋。”陈鼓应注“天之道”为“自然的规律”[16]。意思是:自然的规律,是不争攘而善于得胜,不说话而善于回应,不召唤而自动来到,宽缓而善于筹策。“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第77章)

《老子》第14章:“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这是说,只要掌握了自古相传的这个道,运用它的规律,就可以驾驭一切事物。第81章:“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第37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这是讲“人之道”即人生的准则或规范。

视老子“道”为规律者,代表人物古代有韩非子,当代有张岱年。《韩非子·解老》言:“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故曰:‘道,理之者也。’……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17]张岱年则指出:“此虚玄微妙有象无形的道,究竟为何?所谓道,实即究竟规律或究竟所以。……一切规律都根据于一个大规律。此大规律是究竟的、总一的规律;乃万物所共,一而不二,常而不易,可以说是普遍的规律。此普遍的规律即所谓道。”[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