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论:抱朴守真、静观玄览

四、方法论:抱朴守真、静观玄览

先秦道家崇尚“朴”与“真”,认为“朴”“真”乃道之本。老子强调“见素抱朴”[9],所谓“朴”,即人与万物未经雕琢的自然状态;所谓“真”,乃人与万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规定性。《道德经》第十九章说:“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第二十八章说:“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朴”是相对于“器”而言的。“器”是分化而具体成形之物,“朴”即一未分化的自然整全性。所谓“复归于朴”,亦即复归于自然。

道家认为,道德规范、价值准则的制订,不能违背人的自然天性,这样才能保证善的德行真诚无伪。无真诚之情的所谓“善行”导致各种虚矫的礼教,这对人性是一种束缚,导致了人性的异化。社会中不仅存在人与人之间的巧伪欺诈,也有一些冠冕堂皇的浇薄浮华,只有使人们复返于“朴”“真”,也即崇尚朴实、真诚,才能消解存在的种种弊端,人与人之间才能真诚相待,永葆其纯朴自然的本性。

道家特别强调“静观”“玄览”。《道德经》第十章说:“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涤除玄览,能无疵乎?”第十六章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人心在虚静的状态中才能有“明”,即能够自然照物的真智慧;而人心所以不能虚静,乃在于其多欲,由之而受外物之牵累而不能达到任运自然之自由。人的价值观念及其判断与评价,乃常据一特定的立场而有,虚妄的分别常使人心有所偏执,由之造成物我之对峙,如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前后,乃至于祸福、善恶、美丑、荣辱等等。当人执一固定的诸如美、善的标准加诸所有的人和物时,此所谓美、善,反成“恶”与“不善”,所谓“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道德经》第二章)。世俗所谓祸福、荣辱等观念,亦复如是。此等观念皆出自人的虚妄价值分别,其间虽相互转变、彼此过渡,但却皆相对而不可必,无常态可以把握。减损或消解此类观念,人乃能自然应物,成就差异而把握事物之本真,“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是以不去”(同上),通过清静、无为消解和破除这种虚妄的价值分别,乃能使人对物无亲疏、贵贱之偏执,不以利害与之相靡、相撄,故可流行无碍,自然应物。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道德经》中蕴含着十分丰富的哲学思想。除本文所述以上方面的内容外,其对于道与物、天与人、顺与逆、为道与为学等哲学问题也作过精深思考,故《道德经》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源头、活水之一,在中国哲学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副教授)

【注释】

[1]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二章。

[2]老子:《道德经》第二十八章。

[3]李景林,郑万耕主编:《中国哲学概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

[4]老子:《道德经》第六十章。

[5]李景林,郑万耕主编:《中国哲学概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

[6]老子:《道德经》第八章。

[7]老子:《道德经》第七十八章。

[8]老子:《道德经》第三十六章。

[9]老子:《道德经》第十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