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固守大仁与儒家提倡“利仁”的利弊
从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道儒都主张大仁,而且也都看清了“利仁”的本质;他们不同的地方是:道家固守大仁,反对“利仁”;而儒家在明白以上道理的基础上,依然提倡“利仁”。道儒的这种不同,可以说是各有利弊。
道家反复申述提倡仁义为社会所带来的弊端,正像我们上文所分析的那样,的确是打中了要害;然而如果坚持宣扬大仁,又难以被大众所接受,无法推行,道家把自己放置于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从理论上看,道家的固守大仁是极为高尚的,正是因为它“高尚”得有点脱离了真实的人性基础,所以它只能成为“天学”,在人间很难找到自己的位置。道家固守大仁的非现实性主要表现在:
第一,道家固守大仁是建立在人性善的基础之上,而这个基础是不可靠的。孔子讲人性,但没有界定其善恶。老子也没有明确讲人性的善恶,但其思想中包含了性善的倾向,而庄子则明确认为人性本善,《骈拇》先后两次感叹说:“意仁义其非人情乎!彼仁人何其多忧也?”“故意仁义其非人情乎!自三代以下者,天下何其嚣嚣也?”[38]道家反复要求人们回归自然,而自然就是“本然”的意思,因为“本然”的人性是美好的,所以才有回归的必要。但人性究竟是善是恶,这是一个争论了数千年都无法定论的问题,既然基础都不牢固,那么建立在它上面的大厦自然也是不牢固的。
第二,老庄试图以反对提倡仁义的办法去恢复人的仁义本性的做法是不现实的。人的本性中未必就纯粹是仁义的成分,因此,用反对提倡仁义的办法去恢复人的仁义本性这一做法的成功可能性就更显得虚无缥缈,更何况在人欲横流的社会中,想用消灭圣人、不提倡仁义的办法去治理国家,这显然比孔孟更迂腐。老庄的这一思想实质就是反教育,至少是反对语言教育。孟子也是性善论者,但他却十分重视教育,因为他认为人性虽然是善的,但这种善只是“端(萌芽状态)”,而这种“端”还需要通过教育予以扩充。另外,污浊的社会在不停地毁坏这种“端”,要想保护这种“端”,仍然离不开教育。数千年的人类历史已经证明,道家的主张虽有一定的道理,却是不现实的。
老庄的仁义观很类似康德伦理学中的“绝对命令”,即行善是无条件、无目的的,任何有条件、有目的的行善也就不再算是一种善行了。从理论上讲,老庄的说法无疑完全正确。另外,老庄能够从反面着眼,看到提倡仁义带来的各种弊端,这无疑也很深刻。但他们不是从实际出发,针对提倡仁义所产生的诸如虚伪等副作用,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而是认为要想维护仁义,最好的办法是不去提倡它,而是要求人们绝对无私心地去行仁行义,这当然有点迂阔了。事实上,老庄虽然在理论上这样讲,而在现实中却无法做到这一点,就在他们竭力反对儒家“利仁”的同时,自己却也在有意无意地宣扬“利仁”: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39]
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40]
老子告诉人们,为人处世要“后其身”、“外其身”、“无私”、“不争”,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达到“身先”、“身存”、“成其私”、“天下莫能与之争”的目的。这与儒家的“利仁”没有两样。这不仅对道家具有一定的讽刺意味,同时也说明他们虽然在意识上尽量超脱,而行为上一刻也没有摆脱现实的制约,社会现实迫使他们在为自己的理想政治奋斗时,不得不向大众指明固守“大仁”为自己带来的好处。
从总体来说,道家的理论明显带有理想化、甚至是幻想化的色彩。身为道教徒的葛洪就在《抱朴子外篇·用刑》中说:“道家之言,高则高矣,用之则弊。”[41]王安石的《老子》也批评老庄的主张“是不察于理,而务高之过矣”[42]。说老庄“不察于理”并不完全正确,但说他们的思想务高而不切实际却是对的。老庄从最高政治理想——恢复原始的朴素社会,到具体的政治措施——以反对提倡仁义的办法去维护仁义,都是“务高”的结果。孔孟已经被人们视为迂腐,而老庄则更迂腐,这就使他们不可避免地成为自己政治理想的牺牲品,使他们在现实政治中成为注定的失败者。
儒家宣传的行仁带有功利目的,正是因为它带有功利目的,与人性相吻合,所以可以称为“人学”。只有“人学”,才有可能为功利心极重的世俗人所接受。儒家退而求其次,向人们宣讲带有功利目的的仁义,其主观目的是好的,因为即使实行假仁假义,也总比进行赤裸裸的暴行要好,儒家甚至幻想人们对仁义能够做到“久假而不归”:
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或生而知之,或学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强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43]
孟子曰:“尧舜,性之也;汤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久假而不归,恶知其非有也。”[44]
儒家认为,无论人们出于什么动机,只要他们去施行仁义,其效果都是一样的,对社会都有好处。这一看法不是没有道理的。
客观地讲,儒家提倡仁义,对维护社会的稳定,改善百姓的生活,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正像道家所批评的那样,又使人们在假借仁义以谋取私利方面变得越来越奸诈。关于儒家仁义教育的失败,思想上倾向于儒家的王安石也不得不承认,他在《太古》一文中写道:
太古之人不与禽兽朋也几何,圣人恶之也,制作焉以别之。下而戾于后世,侈裳衣,壮宫室,隆耳目之观,以嚣天下,君臣、父子、兄弟、夫妇皆不得其所当然,仁义不足泽其性,礼乐不足锢其情,刑政不足纲其恶,荡然复与禽兽朋矣。圣人不作,昧者不识所以化之之术,顾引而归之太古。太古之道果可行之万世,圣人恶用制作于其间?必制作于其间,为太古不可行也。顾欲引而归之,是去禽兽而之禽兽也,奚补于化哉?吾以为识治乱者,当言所以化之之术。曰归之太古,非愚则诬。[45]
王安石反对道家的“反朴”思想,认为人的天性与禽兽相差无几,“反朴”就等于恢复禽兽之性。正因为人性不善,所以“圣人恶之也,制作焉以别之”。圣人已经“制作”了数千年,结果如何呢?王安石不得不承认:“下而戾于后世,侈裳衣,壮宫室,隆耳目之观,以嚣天下,君臣、父子、兄弟、夫妇皆不得其所当然,仁义不足泽其性,礼乐不足锢其情,刑政不足纲其恶,荡然复与禽兽朋矣。”圣人用仁义、礼乐、刑政教化的结果,依然没有使人们摆脱禽兽之性。王安石虽然还要努力寻找“化之之术”,但他已经两头堵死:复归本性不行,圣人的教育也不行,他自己最终也没能指出一条出路来。
总之,道儒在行仁的最高境界方面是一致的,当他们面对纷乱的现实社会时,就出现了分歧:道家坚守大仁,反对“利仁”,结果使自己的理论只能束之高阁,但也使人们能够对“利仁”的本质具有清醒的认识。儒家退而求其次,宣扬带有功利性的仁义,使自己的理论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其弊端是为阴谋家提供了谋取私利的工具,同时也扰乱了人心。明白了道、儒两家仁义观的同异和利弊,就有可能为我们提供改善人类社会生活的新思路、新方法。当然,阐述这种新思路、新方法,不是本文的内容所能涵盖的。
(作者系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注释】
[1]《韩愈全集·文集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20页。
[2]《老子》十九章,《老子道德经注》上篇,中华书局,1980年,上册第45页。
[3]《老子》三十八章,《老子道德经注》下篇,中华书局,1980年,上册第93页。
[4]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第90页。
[5]《老子》三十八章,《老子道德经注》下篇,中华书局,1980年,上册第93页。
[6]《庄子·齐物论》,《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第1册第83页。
[7]《庄子·天地》,《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第2册第445页。
[8]《庄子·天道》,《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第2册第462页。
[9]《庄子·天道》,《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第4册第808页。
[10]《庄子·天运》,《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第2册第497页。
[11]《吕氏春秋·贵公》,《四库全书》影印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848册第283页。
[12]《老子》十七章,“不知有之”,王弼本作“下知有之”,吴澄本、明太祖本等作“不知有之”。
[13]《庄子·徐无鬼》,《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第4册第852页。
[14]《论语·颜渊》,《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第131页。
[15]《论语·学而》,《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第48页。
[16]《庄子·天地》,《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第2册第445页。
[17]《论语·里仁》,《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第69页。
[18]《礼记·中庸》,《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第29页。
[19]《读四书大全说》卷四:“‘安仁’、‘利仁’,总是成德后境界。利字如《易》‘利有攸往’之利,一路顺利,无有阻难,原不可作‘获利’字说。”其实,“一路顺利,无有阻难”依然是一种“获利”。
[20]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岳麓书社,下册第752页。
[21]《孟子·尽心上》,《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第358页。
[22]《礼记·表记》,《礼记集解》,中华书局,1989年,下册第1301页。
[23]《礼记·表记》,《礼记集解》,中华书局,1989年,下册第1304页。
[24]《论语·里仁》,《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第70页。
[25]《礼记·表记》,《礼记集解》,中华书局,1989年,下册第1300~1301页。
[26]《论语·颜渊》,《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第131页。
[27]《论语·里仁》,《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第70页。
[28]《礼记正义》卷五十四《表记》,《十三经注疏》影印本,中华书局,下册第1639页。
[29]《孟子·梁惠王上》,《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第207页。
[30]《鹤林玉露》卷七,《四库全书》影印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865册第311页。
[31]《吕氏春秋·察微》,《四库全书》影印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848册第406页。
[32]《庄子·外物》,《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第4册第943页。
[33]《呻吟语》卷五《治道》,岳麓书社,2002年,第351页。
[34]《庄子·胠篋》,《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第2册第343页。
[35]《庄子·胠箧》,《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第2册第350页。
[36]《庄子·盗跖》,《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第4册第1003页。
[37]《晋书》卷九十二《文苑列传》,中华书局,1997年,第1594页。
[38]以上两条分别见《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第2册第317、319页。
[39]《老子》七章,《老子道德经注》上篇,中华书局,1980年,上册第19页。
[40]《老子》二十二章,《老子道德经注》上篇,中华书局,1980年,上册第56页。
[41]《抱朴子外篇》卷十四《用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道藏要籍选刊》影印本,第5册第279页。
[42]《王安石全集》卷二十七,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231页。
[43]《礼记·中庸》,《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第28~29页。
[44]《孟子·尽心上》,《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第358页。
[45]《王安石全集》卷二十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2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