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之又玄”的含义

二、“玄之又玄”的含义

该章第四句曰:“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故”字说明以下是承接上文的“道”而来,开始讲人如何观道的问题。

“无欲”一词在《老子》中出现过五次,其他四处指的是“没有私欲”[33]。“私欲”也即《说文》所释的“贪欲”[34],无论是侯王还是百姓的贪欲,都是老子明确反对的。但第一章的“欲”不是针对侯王与百姓的,而是针对一般人如何观道的。因此,老子没有反对“欲”,而是提倡既“有欲”又“无欲”。那么,根据这一思想语境,这里的“欲”也就没有那么强的“私欲”的意思,而是比较弱的“欲求”的意思,即泛指人的一般的感官欲求。明代焦竑注:“‘欲’,如‘性之欲也’之‘欲’,犹意也,情也。”[35]欲,是感物所动而生的情,泛指来自感官的各种欲求以及这些欲求所带来的情感、情绪、情志等。无欲,即暂时去掉感官欲求,类似庄子说的“心斋”(《人间世》)[36]、“坐忘”(《大宗师》)[37],这样才能看到宇宙最初天人合一的妙处,那是道之初的境界;“有欲”则是日常的状态,与万物直接打交道,因此需要调动自己的感官,去感受、了解万物,通过观物来领会道在万物中的多姿多彩的表现。

“观”不是一般地观看,《说文》曰:“观(觀),谛视也。”段注:“审谛之视也。《谷梁传》曰‘常事曰视,非常曰观。’”[38]“观”是审慎地看,可以用现代汉语的“洞察”来表示。人在无欲、有欲这两种状态下要洞察的对象分别是“其妙”与“其徼”。“妙”,帛书本与北大简作“眇”[39],《说文》曰:“小目”,引申为“凡小之称”,又引申为“微妙”[40]。上文谈到的微妙的东西有“常道”和“常名”,“常名”就是指“常道”,是用来强调“道”之名永恒存在的,所以,微妙的东西实际上就是指“道”,“其”的所指也就是“道”。然而“道”的微妙究竟在什么地方呢?王弼注:“道以无形无名始成万物,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就是前文所说的,“道”的微妙在于它本身无名,却能使万物生成,在没有“道”这个名称时,我们无法说它,有了这个名称时,我们可以很方便地将其说成是万物之“母”。

“徼”与“妙”相对,但有四个版本的写法,我们先逐一分析:

(1)帛书本作“所噭”[41]。《说文》释“噭”为“口”的意思,俗本作“吼”[42]。“噭”与“窍”音义相同。一曰“噭呼”也,“号”也,即发出声音。“道”不能发出声音,所以取“噭”在义理上不通,“噭”有可能是借字。

(2)北大简作“所侥”[43],与帛书本“所噭”结构相同,“侥”、“噭”与“徼”古音相近。“侥”有“求”义,与“徼”最为接近。《庄子·在宥》曰:“此以人之国侥幸也。”成玄英疏:“侥,要也。”[44]郭庆藩曰:“侥,要也,求也。《释文》或作徼,徼亦求也。”[45]北大简有“所”字,故“侥(徼)”是动词,但“所侥”作为动词词组,表示的仍然是一个名词性的含义。

(3)王弼将“徼”解释为“归终”[46]。“徼”既有“求”义,也有“边际”义,“归终”来自“边际”义[47],意思是归根、终结。通行本“观其徼”若就字面上解,即“观道的归终”,这是讲不通的,因为道本身无始无终,它只能使万物归终。但是,王弼采取的不是字面的解释。其曰:“观其终物之徼”,“终物之徼”,正是用动词词组表达出一个名词性的含义,即“使物归终的(这种)归趣”。“终”是使动用法,因为前面的“其”指“道”,道是施动者,物是受动者。末尾的“徼”是名词,“终物”是用来限定“徼”的具体含义。“终物之徼”与上文的“始物之妙”也能对得上。也就是说,王弼本经文无“所”,但是按照有“所”字去解释的;无独有偶,河上公本也是经文无“所”而解释有“所”字[48]。这说明,有可能是后来整理者为了句式整齐把“所”字删去了。

(4)敦煌本作“皦”[49],“皦”是“光明”的意思。前面的“眇”(妙)是“小”的意思,可以引申为“晦暗”。晦暗与光明相对,在句式上是没问题的,但《老子》第十四章明确说“其上不皦,其下不昧”[50],即“道”既不是光明的,也不是晦暗的,道“视之不可见”,也就无所谓光明还是晦暗。因此取“皦”在义理上不合,“皦”有可能是借字。

综上所述,目前最合理的是北大简与王弼本。本句的意思可以理解为:“常常去除欲望,以便洞察道的妙处;常常带有欲望,以便洞察道(在万物中)的显示。”前半句的“妙处”是指道使万物刚刚产生时、万物还没有区隔时的整一状态,所以微妙;后半句中的“显示”是指万物表现出来的生长、发展、衰老、归根这个过程。艾凡赫将“观其徼”译为observe its manifestations[51],其中的manifestation一词就有“表现、显示”的意思。万物归根,才能生生不息,这一点不是一下子就能看出来的,而是需要认真洞察的,这一思想与《老子》第十六章的“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完全呼应。

第五句的上半句“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帛书本与北大简作“两者同出,异名同谓”[52],意思更为清晰。“同出”是“同出于……”的意思,在这里指“同出于道”。该章成对而出的有“始、母”、“无名、有名”与“无欲、有欲”三对。王弼曰:“始、母之同出也”[53],“始”、“母”,“无名”、“有名”都是描述“道”的两种不同状态;“无欲”、“有欲”指人的两种观道方式。以上三者都是围绕“道”而说,都是对“道”的两个方面的描述,因此,“此两者”具体厘定为其中任何一种都必有偏颇,而不如看作泛指“有、无两个方面”。张岱年说:“两者即谓有与无,有无实同出于道,由道乃有有无之对待。有无皆非一事物,皆甚深微,故同谓之玄。”[54]他将“两者”直接定位为“有”与“无”有些生硬,正如宋代王安石等人第三、第四句自“有”、“无”处断句一样,但他们的义理解释是符合《老子》的,与自“有名、无名”、“有欲、无欲”处断句在义理上没有本质不同。只要有了第一个名称“道”,各种对待就产生了。《老子》第四十二章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一般从宇宙论的角度解释这句话,但同时还有语言论的解释进路,以王弼为代表。其曰:“何由致一?由于无也。由无乃一,一可谓无?已谓之一,岂得无言乎?有言有一,非二如何?”[55]所以,《老子》第一章的目的正是要说明“道”有两个方面,不可割裂,这是“道”真正玄妙的地方。

帛书本与北大简没有“同谓之玄”四个字,但从“两者同出,异名同谓”中不难看出老子主张对破除“名”执的警示,在意思上没有本质的不同。后来的传本加上了“同谓之玄”,只是起到了强调作用。“同谓之玄”的“同”有两种理解,一是作副词“同时”来讲,那么这一句的主语就是“此两者”。这一解释进路有元代的吴澄[56]、当代的陈鼓应[57]等;一是作名词“同出之处”也即“道”(或“本”、“一”)来讲,这一解释进路有魏时的王弼、当代的吴怡[58]等。王弼注:“玄者,冥默无有也,始、母之所出也。”可见“玄”是指此两者“所出”之处(即上文所说的道),因此“玄”是“道”的别称而已。王弼曰:“不可得而名,故不可言‘同名曰玄’,而言‘同谓之玄’,取于不可得而谓之然也。”[59]也就是说“玄”是本不可名的,而只能主观地去给它“玄”这个称谓而已,这个不可名的东西只能指上文所说的“道”了。因此,本文同意后者的解释。如果按照前者的解释,“玄”就变成“无名、有名”、“无欲、有欲”两个东西,而在《老子》中,“有名”、“有欲”这个“有”的层面并不“玄”,因此义理上有缺陷。《老子》最深刻的思想恰恰在于“此二者”的“合一”上,其落在圣人的身上,则表现为“玄同”之德,即第五十六章所说的:“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

综上所述,能否观道,取决于我们对感官欲求的调度能力。它要求人们既具备能暂时去欲的功夫,又能在有欲的时候不迷失于欲望本身,通过观物来观道。道是玄妙的,但不是不可洞察的。因此,本文将“常道”的第三个特点概括为“妙而可观”。

第五句的下半句“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其中“玄”本义是“黑色,幽深”。上文把同出者“道”称为“玄”,这里再用“玄之又玄”描述一下,说明道乃“玄妙又玄妙”的存在,“之”是语气助词,没有实际含义。“众妙”与“众甫”(第二十一章)的结构相同,“众”是“多”的意思,“众妙”即一切妙处。“门”是指出处,引申为根源。道是“众妙之门”,即“众妙”的根源。因此,“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的意思是“(道)玄妙又玄妙,是一切妙处的根源”,此与“其名不去,以阅众甫”的意思是吻合的。王弼注:“众妙皆从玄而出”[60],范应元注:“万化由斯而出”[61],都是这一传统诠释进路的代表。

北大简此句作“玄之有(又)玄之”[62],末尾多了一个“之”字,因此引起了对通行本“玄之又玄”含义的重新思考。清华大学的曹峰发表了这方面的重要研究成果,认为“玄之又玄之”的“玄”是动词,“玄之又玄之”相当于“损之又损之”的意思,是“人主观上面向‘道’的一种体认功夫和追寻努力了”[63]。其主要根据有三:一是北大简《老子》第十一章(王弼本第四十八章)有“[损]之有(又)损之”,且传世的严遵本、傅奕本、范应元本等均作“损之又损之”。他认为与“玄之又玄之”正好形成对照,“‘玄’也应该读为动词,‘玄’同样应该理解为减损或否定,‘之’是‘玄’所减损或否定的对象”[64];二是王弼曰:“若定乎一玄,是名则失之远矣”,因此,“在王弼这里‘玄之又玄’可以理解为对‘道’的追求过程,同时就是不断摆脱名号称谓束缚的过程,以不断否定的方式,最后返归于‘道’,这和‘损之又损’显然是同一原理,王弼对‘为道日损’的解释就是‘务欲反虚无也’”[65];三是北大简与帛书本一样,没有“同谓之玄”,“既然没有了‘同谓之玄’的牵制,那么,‘玄’就不需要作形容词或名词解,不需要理解为道体的特征”[66]

这一解释进路古今都有代表。如宋代苏辙注曰:“言玄则至矣,然犹有玄之心在焉。玄之又玄则尽矣,不可以有加矣。”[67]“玄之又玄则尽矣”是将“玄”作动词,意思也是不要定于一玄,而要去掉对“玄”之名的执着。“有玄之心”表明了此句的功夫论含义,要在“心”上做功夫,去掉要去玄的心思,才能完全破除执着。

当代港台新儒家中亦有代表。牟宗三说:“有而不有即无,无而不无即有……这个圆周之转就是‘玄’。”[68]他也将“玄”看作动词。他虽然没有直接说“玄之又玄”是功夫,但从他对“玄德”的解释来看,他是不会反对这一看法的。他认为有、无是道的“双重性”,人的“无限心境”也有两个有、无两个“徼向”,可以落到“有”上,也可以去掉“有”,落到“无”上。心灵无限敞开,没有任何障碍,这种“冲虚心境”就是“玄德”,这种“德”不是“存有型”的,而是“境界型”的,“即由此冲虚境界而起冲虚之观照”[69]。那么,在他的思路下,玄之又玄是可以理解为主体功夫的。

方东美也是把“玄之又玄”作动词词组来理解的,但是间接地讲到这句话的。他说:“当老子处于春秋战国时代,社会逐渐崩溃,知识日渐增加,而错误亦随着增多时,形成时代之大包袱,老子乃全盘丢下,直接向永恒世界去穿透一层mystery,二层mystery,三层……一直向上永无止境:‘玄之又玄。’”[70]这里他所理解的“玄之又玄”毫无疑问是动词性的,而且是就人如何透过一层一层最终走向道的功夫而言的。

以上进路就《老子》整体而言,是没有问题的。但仅就第一章而言,将“玄之又玄之”释为“损之又损之”,撇开文字学、音韵学方面是否成立不谈,在版本与义理上也还有可商榷之处:第一,如果“玄之又玄之”是“损之又损之”的意思,北大简有“损之又损之”,为何这一章不直接写作“损之又损之”呢?第二,王弼第一章注的重心是“去名”,而不是“去欲”,二者是有区别的。如果把“玄之又玄之”理解为“去欲”功夫,该文中所列举的王弼注就很难成为其支撑的证据了;第三,“玄之又玄之”的“之”如果指上文的“无欲、有欲”[71],“两者同出,异名同谓”就比较难解了。有欲、无欲尚可同出于人心,但似乎不能同时称谓某个东西。

因此,该句本文仍然按通行本的形容词性来理解。至此,本文将通行本《老子》第一章用现代汉语翻译如下(超出经文的部分一律放在括号中):

1.道是可以说的,但不是(我所说的)恒久之道。

2.名是可以命的,但不是(我所说的)恒久之名。

3.没有(道)这个名称,是天地开始的时候;有了(道)这个名称,(人们便说它)是万物的母亲。

4.因此常常没有欲望,以便洞察道的妙处;常常有欲望,以便洞察道(在万物中)的显示。

5.(以上所说的有无两面)同时出自(道),名字不同但指称相同,(所同出的道)可以叫做“玄”,(它)玄妙又玄妙,是一切妙处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