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异:道家固守大仁,儒家则退而求其次

二、末异:道家固守大仁,儒家则退而求其次

虽然道家和儒家都承认大仁、安仁是最高层次的仁,但在面对社会现实时,二者却有了明显分歧:道家固守大仁,反对带有功利目的的仁;而儒家则认为大仁很难做到,退而求其次,去宣扬带有功利目的的仁。

关于推行“大仁”的现实可能性,孔子反复提到一个令人沮丧的事实:

子曰:“无欲而好仁者,无畏而恶不仁者,天下一人而已矣。”[22]

子曰:“中心安仁者,天下一人而已矣。”[23]

子曰:“我未见好仁者,恶不仁者。好仁者,无以尚之;恶不仁者,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盖有之矣,我未之见也。”[24]

“无欲而好仁者”也就是老子说的“上仁为之而无以为”,即不带任何功利目的地去行仁。孔子认为,这样的人十分罕见,偌大的一个天下,大概只有一个人能够做到。特别是后一段话,孔子反复感叹自己从未见过“好仁者”。既然只有极少的人能够做到大仁、安仁,而且自己还从未见过,那么提倡大仁,对于不好仁的芸芸众生来说,岂不是徒劳吗?既然是徒劳,那就没有必要去提倡。对待芸芸众生,就只能为他们宣讲层次低一些的、带有功利目的的仁义道德了。所以孔子又提出“报”的原则:

子曰:“以德报德,则民有所劝;以怨报怨,则民有所惩。《诗》曰:‘无言不讎,无德不报。’《大甲》曰:‘民非后,无能胥以宁;后非民,无以辟四方。’”子曰:“以德报怨,则宽身之仁也。以怨报德,则刑戮之民也。……是故君子议道自己,而置法以民。”[25]

孔子认为,既然绝大多数人无法安仁,就只能提醒他们有关“报”的问题:人们做了好事,则报以赏赐,于是人们就愿意去做好事;做了坏事,则报以刑罚,于是人们就会克制自己不去为非作歹。基于这一原因,孔孟就开始大力提倡带有功利目的的仁义了:

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孔子语)[26]

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孔子语)[27]

子言之:“仁者,天下之表也;义者,天下之制也;报者,天下之利也。”(孔子语)[28]

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孟子语)[29]

孔子告诉人们,如果做到了“仁”,就能够赢得天下的“归”;如果不去行仁,就无法获得好的名声。特别是第三条,公开表明施行仁义可以得到丰厚的回报——“天下之利”。孟子提倡“仁”,目的是能于天下称“王”。换句话说,儒家对大众宣扬的“仁”,已经成为一种换取利益的条件,是一种带有商业性质的交换行为。儒家如此劝人行仁,客观上的确能够为社会带来某种程度的安宁祥和,而且对待自私的统治者也只能用利害关系去劝说他们推行仁政,但从道德、从理论的角度讲,你能够说如此推行仁义的理论是一种高尚的理论吗?你能够说统治者推行仁政是一种无私的仁慈行为吗?基于此,有人甚至认为孟子提倡仁义,不过是在“以《诗》、《礼》发冢”而已:

郑叔友著《崇正论》,亦非孟子曰:“轲,忍人也,辨士也,仪、秦之流也。战国纵横捭阖之士,皆发冢之人,而轲能以《诗》、《礼》者也。”[30]

说孟子为发冢之人,似在亵渎圣人,然而仔细寻绎,此说也并非没有道理:孟子就是在劝诱诸侯利用仁义去换取整个天下。

孔子不仅在理论上主张“利仁”,而且还把这种理论贯彻到具体的行为之中: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31]

子贡出钱赎人而不求回报,做到了大仁、安仁,却受到孔子的批评;子路救人接受了酬劳,属于利仁,却得到孔子的表扬。为什么?《了凡四训》解释说:“自俗眼观之,子贡不受金为优,子路之受牛为劣;孔子则取由而黜赐焉。乃知人之为善,不论现行而论流弊,不论一时而论久远,不论一身而论天下。现行虽善,其流足以害人,则似善而实非也;现行虽不善,而其流足以济人,则非善而实是也。”孔子之所以赞成子路、批评子贡,是因为“不论一身而论天下”,天下人都做不到大仁,那么如果用大仁去引导百姓,就只能使人们既做不到大仁,同时也放弃了利仁。

儒家面对芸芸众生,提倡带有功利目的的仁义,试图把社会稳定在一个安定的状态,应该说,这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提倡、鼓励“利仁”,的确会带来类似于“发冢”一类的弊端:

演门有亲死者,以善毁爵为官师,其党人毁而死者半。[32]

演门人出于真孝,为父母的死伤心不已而导致瘦弱不堪,因此得到宋君的赏识重用;而他的乡亲们为了获取宋君的赏识,也效法演门人,以至于“毁而死者半”。到了后来,这种“利仁”的行为愈演愈烈:

西门疆尹河西,以赏劝民。道有遗羊,值五百,一人守而待。失者谢之,不受。疆曰:“是义民也。”赏之千。其人喜,他日谓所知曰:“汝遗金,我拾之以还。”所知者从之,以告疆曰:“小人遗金一两,某拾而还之。”疆曰:“义民也。”赏之二两。其人益喜,曰:“我贪,每得利而失名,今也名利两得,何惮而不为?”[33]

因为行仁能够“名利两得”,可以获取丰厚的回报,于是“利仁”的行为就由个人行为慢慢发展为集团行为,由个别现象发展为普遍现象。特别是在政治领域里,把推行仁义作为交换手段,几乎是所有当权者推行仁义的目的所在。于是,仁义就成了政治家玩弄阴谋的工具。当权者还利用手中的权力,垄断了对仁义的解释权,随心所欲地利用假仁假义来谋取不正当利益。《庄子·胠箧》说:“田成子一旦杀齐君而盗其国,所盗者岂独其国邪?并与其圣智之法而盗之。……则是不乃窃齐国并与其圣智之法以守其盗贼之身乎?”[34]庄子多次愤愤不平地指出:“诸侯之门,仁义存焉。”[35]“诸侯之门,义士存焉。”[36]谁有权,谁就是仁义的代表,谁就可以把仁义作为自己的护身符,仁义成为极端虚伪的东西。

晋代李充对于这一点看得就很清楚,他说:“《老子》云:‘绝仁弃义,家复孝慈。’岂仁义之道绝,然后孝慈乃生哉?盖患乎情仁义者寡,而利仁义者众也。道德丧而仁义彰,仁义彰而名利作,礼教之弊,直在兹也。先王以道德之不行,故以仁义化之,行仁义之不笃,故以礼律检之;检之弥繁,而伪亦愈广,老、庄是乃明无为之益,塞争欲之门。”[37]正是因为看到了儒家提倡仁义的弊端,道家便竭力反对提倡仁义,而反对提倡仁义,就是为了褫夺当权者手中欺骗百姓的工具。道家就是用这种反对提倡仁义的办法去维护真正的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