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与内容
2025年08月11日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与内容
一、总体目标和内容
1.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能根据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发展书面语言运用能力。总目标是针对整个义务教育阶段的写作学习目标。
2. 写作能力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课标对此有明确而连贯的要求:第一学段“写话”,注重兴趣培养;第二、三学段“习作”,注重自信心以及交流分享和修改的能力培养。
3.统编语文教材3~6年级习作单元课程目标及要求
(续表)
二、学段目标与内容
新课程标准对小学各学段作文教学有着具体要求:
(一)低年段
1.对写话有兴趣,留心周围事物,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象中的事物。
2.在写话中乐于运用阅读和生活中学到的词语。
3.根据表达需要,学习使用逗号、句号、问号、感叹号。
(二)中年段
1.留心周围的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
2.观察周围世界,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把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感动的内容写清楚。
3.能用简短的书信、便条进行交流。
4.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词句。
5.学习修改习作中有明显错误的词句。根据表达的需要,正确使用冒号、引号等标点符号。
6.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
(三)高年段
1.懂得习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
2.养成留心观察周围事物的习惯,有意识地丰富自己的见闻,珍视个人的独特感受,积累习作素材。
3.能写简单的纪实作文和想象作文,内容具体,感情真实。能根据习作内容表达的需要,分段表述。学写读书笔记,学写常见应用文。
4.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做到语句通顺,行款正确,书写规范、整洁。根据表达需要,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5.习作要有一定的速度。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