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建议

二、政策建议

基于理论和实证研究结论,通过对不同垄断类型行业劳动者收入合理性的判断,本研究提出了行业垄断收入分配效应“分类型治理”“分期限治理”及“分阶段治理”的综合政策体系。

1.针对国有垄断行业,高收入的规制需要区分收入来源:由国有属性引起的收入升水部分,主要措施应当侧重于防止垄断利润向职工高收入的转化;而对于将超额垄断租金向职工让渡形成的高收入,要实行“全链条”治理,既要限制过高的垄断利润,也要防止垄断利润或者政府补贴向职工高收入的转化。(https://www.daowen.com)

2.针对非国有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应该侧重于垄断利润的“合规性”监管,而不应当干预其收入决定机制。

3.针对劳动力市场割裂形成的国有垄断收入分配效应的固化和传承问题,由于根源在于国有属性而非垄断性质,因此短期内必须强化国有企业的外部监管,限制企业经理人在人力资本配置时的“廉价投票”行为。而从根本上解决流动性分割引起的收入差距固化效应,则要依赖于经济与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通过剩余索取权的逐渐落地有效约束经理人的剩余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