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建议
关于陕西省建构城市反贫困治理体系,我们的核心政策建议可以概括为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彻底解决“支出型贫困”是当前城市反贫困的一项主要任务。在衣食等基本生活保障已不再是陕西城市贫困居民的主要问题的背景下,因为治病、结婚或有突发事件等原因,引发的支出型贫困问题却持续存在。由于当前城市贫困标准只关注低保户,忽略了相当数量其收入低于日益增长的必要生活支出的家庭,有的居民家庭因超负支出,生活水平甚至低于获得了国家补助的低保户。与低保户相比,这部分居民在某个时期的贫困程度更为突出。现在的政策基本上都锁定早低保户身上,为此我们建议,将家庭生活消费支出纳入贫困评估体系,重新定义和甄别新时代城市贫困群体,特别关注支出性贫困群体。(https://www.daowen.com)
第二,减少“精神贫困”是城市反贫困的一项重点工作。精神贫困是指,贫困人口缺乏反贫困意识,被动地适应贫困状态,并在意识上将经济贫困合理化,甘心生活在贫困文化之中,失去了脱贫的动力和自觉。城市中失独家庭、失能老人,陷入情感困境的人的情感慰藉需要的情况比农村更多、更突出,需要大量的专业社会组织承担这种服务。为此我们建议,引入社会工作的视角,培育社会组织,承担此类居民在精神上反贫困的引导和干预,注重“扶志”策略,把贫困人口的内在动力激发出来,通过帮助他们增能和赋能,重新确立他们的价值取向和人生目标。
第三,防止城市贫困问题的代际传承,其根本途径是保证全部适龄人口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调查发现,只是一代人的贫困问题不可怕、好解决,但如果发生贫困的代际传递,经济贫困和精神贫困的代代相传,是令贫困人群最担心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所不能容忍的最坏结果。为此我们建议,省政府和各市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让保证包括贫困家庭在内的所有儿童和青少年,享受同等质量的义务教育,对贫困家庭给以子女教育补贴和子女就学的生活费、学杂费补贴,坚决消灭贫困的代际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