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目的和意义
2026年01月15日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司法政策的核心在于通过政策的灵活性把僵化的行政诉讼法律规定转化为适合于行政案件个案特殊情况的司法适用。由于司法政策的潜在影响,使得对行政审判法院的素质要求更高,已经从单纯的对案件事实的把握转向对社会稳定等具有大局观念的理解和贯彻。司法政策使得行政审判强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也是行政审判逐步改变了从以往追求形式正义而转向实质正义的内在动力。人民法院通过行政诉讼来引导、塑造政府,反过来,政府通过推动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也迫使人民法院来不断调整自己的司法政策,使得行政诉讼游走在司法政策与法律、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维护依法行政与保护原告权益之间。(https://www.daowen.com)
司法政策作为沟通诉讼与政策的一个重要桥梁,是国家意志的转化器,有助于更宏观地来把握行政诉讼的走向和发展态势。行政诉讼通过司法政策来回应多元行政的发展实践,司法政策所扮演的塑造政府、引导政府、规范政府的作用会更加明显。研究行政诉讼中的司法政策有助于确立其应有地位和改进不当之处。研究司法政策对于指导法官正确理解、解释、适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助于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行政审判中的司法解释、批复进行制定、修改、废除提供理论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