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储粮行为与储粮制度改革

三、央企储粮行为与储粮制度改革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黑龙江省林甸县中储粮直属库在2013年5 月31 日突发大火,火灾来势凶猛,林甸直属库受灾情况严重,表面过火的露天储粮囤共计有78 个,过火仓位储量达到4.7 万吨,被彻底烧毁的粮食总价值约284 万元,储粮所用各种资材损失约23.9 万元,直接损失总计307.9 万元,间接损失不计其数。面对“5·31”中储粮大火事件,不能只从技术层面总结预防火灾的经验教训,更重要的是从根本上分析中储粮基层粮库超负荷运转所带来的严重安全隐患,而这种现象的产生则是由中储粮垄断托市收购和基层粮库逐利储备粮保管费这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究其根源则来自现行的粮食储备制度所造成的政策执行主体“单一化”。从制度层面适度突破粮食储备的现行体系,根据具体省份、具体城市的具体环境,在实践中逐步调整现行制度,适度改革中央储备粮和托市粮收购的垄断政策,堵住国家粮食储备政策的漏洞,遏制借机追逐经济利益的做法,以便从根本上提升粮食储备安全水平,确保国家、地方、人民用粮安全,有助于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有助于国家和地方为人民提供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保证,有助于确保国家的粮食储备安全,同时也能为社会心理和日常生活的稳定做出贡献。(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