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协同发展机制及其构建思路分析
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协同发展机制应包含初始条件、动力来源、对接模式和协同路径四个部分。
1.发展初始条件的判断。文化资源的融资需求未能充分满足,社会资本未充分介入文化发展。依托产业组织理论,通过对文化及相关领域的市场结构、行为和绩效分析,认为我国文化资源发展模式存在较大改进空间,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结合度有待提高;依托产业集聚理论,研究我国文化制造业、文化服务业、文化批发与零售业基于历史文化资源禀赋的集聚情况,认为文化服务业对历史文化资源禀赋有较大的依赖,但地区间文化资源开发程度十分不平衡,应提高文化资源禀赋的集聚程度;依托产业链理论,分别分析了旅游型文化资源的产业链发展情况、产业属性较强的内容型文化资源的产业链发展情况、事业属性较强的内容型文化资源的产业链发展情况,认为我国的文化资源总体尚未形成完整的开发利用产业链条;从协同视角,分析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协同发展的初始条件,认为文化资源的融资需求未有效满足,社会资本未能充分介入到文化发展中,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间未形成有效协同。
2.协同发展的动力来源。提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社会资本两个类型的推动来源的“文化金融”观点。营利性社会资本推动,报告从旅游业及旅游地产、互联网文化产业、文化创意设计相关、科技和商业社会资本等五类社会资本推动的角度,分析了每种细分产业资本的现状及特点,以及与之对应的文化资源对其的要求。非营利性社会资本推动,报告从公益组织推动、资源占有者推动和部分履行社会责任的营利性资本三个角度,分析每种资本的现状及特点,以及文化资源的要求和契合点。从营利、非营利两种类型社会资本的共同点和独特性出发,探索其发展所需的产业资源跳板,并结合初始条件分析中发现的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未实现协同的领域,探索“文化金融”的动力来源。(https://www.daowen.com)
3.协同发展的对接模式。从我国文化投融资体系和文化资源的比照分析中逐步明确接口领域,将协同机制定位为介于固定啮合与临时交易之间的关联关系,形成“文化金融”的主导区域。将不同领域的社会资本与不同类型的文化资源分别匹配分析,认为旅游型文化资源的对接模式可以是PPP 和资产证券化,产业属性较强内容型文化资源的对接模式可以是创新型金融工具、直接融资、间接融资体系中基于无形资产的贷款,事业属性较强内容型文化资源的对接模式可以是营利性资本的捐赠、众筹融资等。研究了创新型金融工具在文化发展中的运作形式,认为对接模式应当达到资本联合、形式多样,多元投资、风险分散,机制完善、投资灵活,依托众筹、促进参与的目标,应充分运用一切可用的投融资方式,促进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的协同。
4.协同发展的路径设计。将“文化金融”概念渗透在文化资源利用和社会资本价值实现过程中,廓清金融深化的方向和节点。协同机制的核心是既紧密合作又权属清晰,协同路径也是协同双方的合作与推进的介质平台,它类似于工业生产中的焊接熔剂。对协同路径的研究,报告关注文化类中介、金融中介和政府这三个主体在推进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协同发展中的作用,具体分析了其在促进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协同发展的积极作用及相关措施。总体上,文化类中介机构更容易发现和发展文化资源的内容特征、蕴含文化元素等,解析文化资源的独特价值;金融中介更擅长于探索文化资源与资本要求的差异和契合机会,更为充分地发掘文化资源的增值空间;我国地方政府在文化资源与社会资本耦合协同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极大地促进了文化资源与社会之资本的协同,甚至在文化资源经济特性不明显时充当“背书人”和“哺育者”的角色;三类主体积极效应发挥的环境条件也有较大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