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目的和意义
2026年01月15日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两宋乐府制指围绕着赵宋时期各音乐管理机关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乐府管理制度、演出制度和创作制度。包括的具体研究对象有太常寺、太乐局、鼓吹局、教坊、教乐所、大晟府、云韶部、仙韶院、钧容直、乐营等十个乐府机构,涉及文化学、史学、文学等多个研究领域,内容庞杂、规模宏大。本课题的首要目的就是要以宏观的视野、翔实的内容恢复一代乐府制度的宏伟景观。
两宋乐府各机构是一个相互合作、相互补充的有机整体,以往对两宋乐府制中的一些问题的认识,由于缺乏整体规模下的关照,在许多方面还模糊不清或认识错误,有鉴于此,本课题的研究完成了许多澄清事实、订正谬误的工作。课题中,关于大晟府与教坊的关系的论述、教坊中设判官与设钤辖一事的考证、乐府机构乐工的身份和来源的阐述等这样一些问题的发现和厘清,都是在新的基础上的成功实践。(https://www.daowen.com)
两宋乐府制是塑造宋代音乐文化与音乐文学发展形态的关键性因素之一。把两宋乐府制研究作为文学的背景研究之一,考察音乐文学在宋代的文体发展、风格形成、作者组成、创作机制、传播方式等情况,是研究两宋乐府制的又一重大价值之所在。课题中的部分章节:教坊“四十大曲”考、教坊与宋代音乐文学、太常寺、大晟府与宋代音乐文学就是以这一目的为出发点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