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目的和意义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本课题研究的目的在于:对新媒体的本质进行探究,在此基础上分析新媒体时代创意传播的价值、内涵以及实践策略。然后结合文化产品的独特性价值,研究陕西文化产品在新媒体时代的传播现状、是否适宜进行创意传播以及如何操作等问题,希望一能对新媒体本质和新媒体时代的传播变迁有更深入的研究;二能找到创意传播和文化产品深度融合的可能性;三能对陕西文化产品的新媒体传播给出具有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https://www.daowen.com)

本课题研究的意义分为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其中理论意义表现在:第一,在新媒体时代,如何寻找和管理“沟通元”,使其能够形成有利于品牌和产品的病毒式信息传播;同时新媒体传播平台的组成结构复杂,至少包括公众传播、精准传播和口碑传播,这些层面互动交织形成复杂脉络,如何理清关系,形成互动联通,发挥整合传播效应,是目前学者正在热烈讨论的话题,也是本研究的理论价值。第二,文化产品更适合借助新媒体宣传固然已是共识,但如何深入认识二者之间的关联性,并形成可以执行操作的应用实践系统,是文化产品营销在该问题研究上的最大困难,也是本研究的理论意义所在。实践意义表现为:第一,发展陕西文化产业的难点和关键点在于将陕西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具有市场价值的产品,这意味着要最大化地发掘商品价值,全面且到位的营销宣传才能让一部作品取得最大化的营销价值。虽然新媒体营销传播尚未成为主流,但对提升营销传播价值却颇为关键。对于陕西文化产业产品来说,尽早进入并占领传播的制高点,具有战略意义。第二,文化产品的新媒体宣传之路,也是文化产品的核心卖点与受者的互动之路。对于陕西文化产品而言,意味着要寻找新的时代因素,以更好呼应日益成为消费主体的网民的需求。同时,网民通过点击复制等深入互动的方式参与传播,会激起文化需求,为文化产品的消费带来更多受众,真正为陕西文化形象的建立打下根基。第三,本研究的重点在于陕西影视文化产品,这首先在于影视产业是陕西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其次在于网民是影视剧不可忽视的目标受众和潜在受众,影视剧收视的突出特质在于对体验的强烈要求,这种体验同样体现在网络使用上,二者之间的共同点使得影视文化产品利用新媒体进行营销传播的可行性最大,对于竞争日益白热化的影视文化产业而言,该研究的实践意义日益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