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需要破解部门分割的瓶颈

1.1.1 需要破解部门分割的瓶颈

我国现有的空间规划主要有:①由国家和各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持编制的全国及各省(自治区、市)的主体功能区规划。②由原国土资源部门主持编制的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③由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主持编制的各级城乡总体规划。④由环境保护部门主持编制的各级环境保护规划。而以往的各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原本属于非空间规划,近年来则增加了产业布局、城镇体系布局等空间规划内容。受部门体制分割的制约,上述各类空间规划在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法律依据、基础数据来源、规划目标、工作方法、主要任务、时序安排、布局规模、政策重点等方面存在明显不一致性(表1-1),在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容易产生下位规划突破上位规划、管制内容交叉重复、多头监管矛盾冲突等现象。加之我国空间规划体系存在“重纵向控制、轻横向衔接”的问题,导致同一空间不同规划“打架”现象严重,各部门绞尽脑汁争夺空间管控领域的话语权和主导权,严重削弱了空间规划的效力和公信力。“多规合一”的初衷就是希望通过行政职能整合,来统一进行所有国土空间的战略配置、用途管制及生态保护修复,进而破解各种部门规划之间的政策要求矛盾和法律规定冲突等难题,推动各部门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机制融合、协同共治。

表1-1 我国现行主要空间规划的比较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