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 大城市绿隔区案例研究

11.2.1 大城市绿隔区案例研究

(1)北京:建设绿化隔离地区

北京绿隔区贯穿于自1958年北京市总体规划方案之后的各版总体规划之中,是北京城市空间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市的发展变化,北京先后规划了两道绿隔区,具体的发展政策也不断调整。绿隔区的性质也逐步从纯保护性区域转变为一种特殊的开发性区域。根据绿化隔离地区有关政策,为保障绿地实施及集体经济发展安排的产业用地,北京城乡规划中设置了绿隔产业用地(F81)的特殊土地分类。在最新批复的《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中提到,“全面实现绿化隔离地区减量提质增绿和集体产业、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的城乡一体化发展”(见图11-1和表11-2)。

图11-1|北京绿隔区示意图

表11-2 北京绿隔区规划

(2)上海:划定四类生态空间

上海生态空间划分为四类,其中一类、二类生态空间为生态敏感区,包括长兴岛水库和崇明岛湿地公园,属于生态保护红线的范畴(图11-2)。

图11-2|上海生态空间示意图

三类生态空间是指上海的乡村地区,不属于生态敏感区和生态保护红线范畴,划入限制建设区予以管控,禁止对主导生态功能产生影响的开发建设活动,控制线性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独立型特殊建设项目用地,可以引入郊野公园、产业类等项目。

四类生态空间是指城市开发边界内的结构性生态空间,包括外环绿带、城市公园绿地、水系、楔形绿地等,面积不小于104平方公里(均为陆域面积),要求严格保护并提升生态功能。

(3)深圳: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

2005年,为了缓解建设用地无序蔓延并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作为生态保护区域,并配套出台了《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提出了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产业引入正面清单,包括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旅游设施和公园四类;经调整后,新增了现代农业、教育科研两类产业项目(图11-3)。

图11-3|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

深圳市将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分为三类管控区,分类进行控制引导。一级管制区按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划定和管理。二级管制区为评估认定的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均实施严格的生态保护和建设管控;同时,建立弹性管理规则,允许适当的调整,引导生态空间的绿色发展。针对三级管制区,制定相关指引,编制协商式、精细化的生态社区规划,提升生态品质,引导发展生态型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