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3 加强政策分类引导与服务
可设置企业服务中心,定期与企业沟通,了解企业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与转型升级的意愿和诉求等,全面掌握企业产出、能耗等信息,将企业发展方向分为保留提升、淘汰调整等类别,有针对性出台相应引导或优惠政策,促进区域产业升级。针对高能耗、低产出淘汰类企业,可通过“引逼结合”的方式适时淘汰。在“引”的方面,可以为这类企业寻找新的安置地块,有效引导腾退;在“逼”的方面,结合环境执法、安全和消防执法检查等,对产能低下、污染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对部分调整类产业采取差异化电价等,提高用地成本。针对保留提升类企业,政府支持其开展技术改造、工艺升级,提升用地效率。通过“腾笼换鸟”后,还可通过适当提升容积率等方式产生新的产业承载空间,引入新的产业业态。为此,可由政府出资,吸引有关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联合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用于引导研发类企业入驻,扶持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