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及其碳排放系数、能源消耗数据及其折标煤和碳排放系数。其中,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来自自然资源部土地调查成果,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和上海市实际情况,将土地利用类型归并调整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水域及未利用地,各用地类型的碳排放系数通过总结既有文献获得;能源消耗数据来自2010—2017年《上海市统计年鉴》,根据数据可获取性选取原煤、焦炭、燃料油、汽油、煤油、柴油、其他石油制品、热力、电力等九种能源进行能源消耗统计,折标煤系数、碳排放系数分别依据《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进行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