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1 现状问题

23.2.1 现状问题

我国许多城市在经历长期快速发展之后,逐步进入后工业化的转型发展时期,工业用地转型是必然的和迫切的,如何盘活手中土地资源、集约开发是必然趋势。但相对于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存量工业用地由于历史权属复杂、用途调整限制条件较多,且涉及的利益主体诉求多元等原因,一些地方政府对推进工业用地改变用途的积极性并不高,存在畏难情绪。比如,收购收回工业用地时必须按原工业用途评估地价;自主改变工业用地用途、容积率的,须按规定补交高额差价;闲置土地有规定必须无偿收回,但实际又很难收回等。这些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完全做到,而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一般会严格依照上位法来进行监督检查,导致地方在探索创新时面临较大的行政风险,并对此有较大顾虑;对工业用地转型的支持力度不够,导致工业用地改革动力不足,总体进度较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