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概述

12.1 概述

上海市自2014年起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上海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美丽中国、生态文明”总体要求的重要措施。上海市美丽乡村建设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为主要目标,以农村村庄改造工程为载体,围绕“美在生态、富在产业、根在文化”的主线,在全面保障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上,促进农村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美丽乡村建设是指在行政村村域范围内,针对城市开发边界以外的区域,通过整合各部门资金、政策和已有项目,在较短的项目周期内,实现农村环境面貌的显著提升。具体做法是将村庄改造、河道整治、生活污水处理、道路建设、桥梁改造、林地建设、农田水利、农村环卫设施、社区养老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等涉及多方面和多部门的政策及资金进行整合,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个平台对村庄内田、水、路、林、村等要素进行综合整治,优化生态空间布局,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见图12-1)。

目前,乡村地区发展以市、区、镇三级城乡总体规划作为宏观指引,以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作为详细规划,美丽乡村建设在遵循上位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以及空间布局外,衔接三区划定、蓝线规划、林地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通过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形式反馈村民切身诉求,是将各类规划要素落地的重要手段。

图12-1|美丽乡村建设平台的构成体系

青浦区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区域和上海市的西大门,现状城市开发边界外的乡村郊野地区约占全区总面积的60%,是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区域之一。截至2018年年底,全区共累计推进119个村开展美丽乡村(镇级)达标创建,占规划保留保护村庄总数的82%;在此基础上推进美丽乡村(区级)示范村建设40个,其中已有14个村成功创建为上海市美丽乡村示范村。对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保护传统乡村风貌,修复自然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见表12-1、图12-2)。

表12-1 青浦区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统计表(截至2018年年底)

图12-2|青浦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效果(徐姚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