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4 减量、存量、新增规划及实施引导
在相应乡村振兴政策要求及远郊农业镇发展特质的基础上,规划以郊野单元基础性内容为平台,进一步完善规划的编制,重点聚焦建设用地的增量、减量及存量规划,并在复合增加挂钩平衡的基础上,提出近期实施计划。
(1)公益性用地
郊野单元公益性用地主要包括公共建筑、公共设施、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及特殊用地,若公益性用地荒废闲置,未体现实际服务功能,难以盘活利用,则纳入减量范围,否则公益性用地一般较少考虑减量。
(2)经营性用地
郊野单元经营性用地主要包括工矿仓储用地(“198”企业)、商服用地,经营性用地减量主要为开发边界外的“198”企业,优先考虑布局分散、能耗大、污染大、经济效益差、低效、与乡镇发展方向相左的工矿企业,以及闲置难以盘活利用的商服用地。
(3)建设用地存量利用规划思路
郊野单元建设用地存量利用旨在盘活现有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最大程度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实现政府、村集体、村民、企业之间的利益协调与平衡,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存量建设用地包括位置优越的闲置用地、“无身份”的可利用地(违法已建用地)、顺应未来产业升级的工矿用地。在郊野单元规划中,以规划手段对可盘活的存量建设用地落实用地功能,以达到建设用地的合法、合理及有效利用。
(4)新增建设用地(不包括存量利用)规划思路
绿华镇郊野单元规划中新增建设用地主要为农民集中居住点、农旅用地、商服用地、公益性用地等,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能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落实重大设施建设的除外)。且新增建设用地避免占用耕地,而确需占用耕地的需满足归还耕地指标。郊野单元新增建设用地需在郊野单元内实现增减挂钩,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5)实施计划编制思路
整体按照精细化引导的基本原则,在复合增减平衡的基础上,考虑地方政府的工作推进节奏,近期减量化用地重点聚焦198类工业用地及废弃的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用地,同时结合近期农村居民点减量规划,充实近期减量化规模。在增量方面,依据远郊农业镇的郊野单元规划编制逻辑,优先满足农村居民点近期安置需求,在此基础上,通过政府、企业、居民的三方沟通,对明确意向的经营性用地方案提供规划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