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应向多要素多维度转变
目前,我国的土地用途管制侧重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管制,重点是解决“能不能建”的问题,以此为目标进行指标控制和分区管控,开展“一书三证”为主体的规划建设行政许可,对其他生态用地和生态环境的管控较弱,对土地利用程度和效益的管制也较弱。新时期的国土空间管制应是全域多要素的,除了农用地用途管制,也应将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纳入用途管制,有序引导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各类用地的相互转变,鼓励向有利于生态功能提升的方向转变,制定负面清单,严格禁止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或有损生态功能的相互转换。
新时期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土地用途管制也应是多维的,应不局限于用途,应涵盖用途、利用程度、利用效益、权益附加条件和限制等多维空间管制体系,在新的空间规划体系各规划层级和用地出让的各环节应考虑“多维”空间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