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1 构建规划体系

18.4.1 构建规划体系

2017年12月,国务院批复了“上海2035”城市总体规划,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上海2035”,上海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在乡村地区构建了“村庄布局规划—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村庄规划设计”的规划体系,对农民集中居住、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耕地保护和自然资源管控、近期行动计划等内容,在空间布局和政策路径上作出统筹安排。

村庄布局规划分区、镇两级明确保留(保护)村、撤并村的边界范围,在城市开发边界内和乡村地区分别落实农民集中安置点的布局和规模;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是以多个村庄为单元编制的村庄规划,是各类专项规划划的整合统一,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提供法定依据;村庄设计是在上位规划指导下,对村落风貌、乡村建筑、自然景观、公共空间等村庄国土空间开展的详细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