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营造宜居乡村社区

3.5.3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营造宜居乡村社区

改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薄弱环节是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品质,保障乡村民生,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关键。主要内容包含基于乡村生活圈进行村级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以及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见图3-10和图3-11)。

图3-10|陈家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图3-11|陈家镇公共交通规划图

考虑到乡村人口结构特征及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的主要服务对象,乡村生活圈范围以幼儿、老人徒步15~30分钟所达到的距离为参考,最大半径控制在1.5公里,最佳半径控制在0.5公里。基于这一服务半径配置基础保障型和品质提升型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基础保障型设施包含村委会、多功能活动室、室外健身点、卫生室、便民商店、村民大会堂等,品质提升型设施包含日间照料中心、为农综合服务站、社区事务代理中心、室内健身点、综合文化站等。

对于限制发展的行政村其设施以满足基础保障功能、现状保留为主;对于一般发展行政村应适当配置品质提升型设施;对于重点发展行政村应确保基础保障和品质提升型设置配置完善,并适当提升其设施服务能级,以保障重点发展村对周边村庄的辐射带动能力。